宜城市纪委监委
您当前的位置: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正文
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3日 15:07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1.郑集镇何骆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生平违规操办本人生日宴问题。2017年12月13日,李生平在家中操办自己60岁生日宴,违规收受5名非亲属关系的村组干部礼金。2018年5月22日,李生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国营黑石沟林场原党支部书记陈和辉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07年,黑石沟林场原党支部书记陈和辉等6人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违规套取的部分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以“管理费”名义发放给干部职工。2018年4月2日,陈和辉等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王集镇主任科员王磊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至2015年春节前,王磊在分管该镇计划生育工作期间,先后3次同意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张某某向时任王集镇党委书记范某某公款送礼。事后,经王磊签字同意,张某某将礼金用餐饮发票在单位财务报销。2018年6月4日,王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宜城网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宜城市纪委监委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宜城市中华路18号  电话:0710-4224107  Email:clevernwt@126.com

备案号: 鄂ICP备17002392号-1    技术支持:襄阳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