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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2日 15:13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对市财政局进行了巡察。经市委同意,2019年4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世超宣读了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吴明国就巡察整改提出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世超在反馈时指出巡察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二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三是思想建设抓得不紧;四是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牢;五是选人用人抓得不实;六是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实;七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八是警示教育不力;九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十是对财政系统财务管理不到位。

   张世超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要强化政治担当,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三是要强化日常监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四是要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补齐短板、完善制度。

   吴明国要求,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市财政局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中央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反馈和整改落实工作;党组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整改具体责任;创新思想、举措、机制,通过整改和制度创新,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

   谢捷在反馈大会表态发言中表示:市财政局全体党员干部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不存异议,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要建立并实施“销号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要分类汇总,逐项梳理絮烦,组建整改专班,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财政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财政局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的过程,真正把巡视的成果体现出来。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赵勇军,以及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二级单位、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吴清功 张帆)

 

 

 

 

来源:清廉宜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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