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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4日 10:18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市食药监局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4月16日,向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逐段逐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学习和反思。巡察组对原食药监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市场监管局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道明为组长,班子成员张道红、何玲、陈代汕、骆玉疆、李新明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将四个方面的35个问题细化为91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制定了整改清单、路线图、时间表,形成了《中共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宜市监党〔2019〕4号)。

整改任务清单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个人整改一并落实;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工作要求。建立整改落实反馈问责机制,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定期督促检查相结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问题5个,目前已整改完成4个,整改期限已截止但仍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1个。

1.问题: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及时。如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任务要求,局党组2015年以来没有组织学习。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日党组认真学习了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研究讨论市场监管局意识形态工作。二是4月份以来及时学习传达了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以及襄阳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襄阳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市环委办《关于明确宜城市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突出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等有关精神。

2.问题: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对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没有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如《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出台后,局党组仅组织了学习,没有结合实际研究所属支部建设工作并作安排部署。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5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开展了讨论交流,并就机构改革期间支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4月18日印发了《关于在餐饮服务领域开展经营业态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5月31日就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勇担当、真落实”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了安排部署。

3.问题: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网络订餐提出了加强监管的要求,而局党组没有及时贯彻落实,由于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鄢城监管所监管不到位,导致“网络订餐”出现第三方平台没有完全履行审核把关责任和7家入网食品经营者网上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陈代汕、股室负责人周云霞以及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剑、鄢城所负责人刘志宏四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网络订餐”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目前“饿了么”平台264家入网餐饮经营户和“美团”平台249家入网餐饮经营户均已按要求进行了公示。三是4月份以来重点对创卫工作中小餐饮整治、油烟治理等重要事项进行检查。

4.问题: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党建工作谋划不够。如局党组2017年以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党组会仅召开了1次,对所属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没有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何玲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5月3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19年党建工作,研究出台了《宜城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决定在改革未完全到位前,原各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好支部工作,待改革到位后向市委组织部请示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确保各支部充分发挥作用。

5.问题: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所属单位班子没有严格绩效考核。如局党组没有对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班子2017年度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执法大队班子成员2017年度的绩效工资都一样多。

整改成效: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原计划2019年6月16日前完成整改,但目前没有完成。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陈代汕、股室负责人曾凡英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目前机构改革尚未到位,执法大队和基层派出机构未组建到位,待改革到位后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目标考核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对所属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问题16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1个,整改期限已截止但仍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5个。

 6.问题:局党组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未入脑入心。如向建森、胡文诗、张春智说不完整“四个意识”,骆玉疆、周云霞说不完整“四个自信”;朱贵华不知道“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什么,邱启涛、张勇不知道“五大发展理念”是什么。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向建森、胡文诗、张春智、骆玉疆、周云霞、朱贵华、邱启涛、张勇进行了集体批评教育。二是在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4月份、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知识闭卷测试,5月份、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对10名党员进行了十九大知识现场提问。

7.问题:局党组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学习不深入,如2018年3月8日学习十九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和襄阳市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暨“落实年”动员大会精神等内容时,没有开展集中研讨,也没有针对以上学习内容的贯彻落实作出全面安排,仅仅是局党组书记对党员干部学习提出要求。记录不完整,如2017年5月12日、2018年3月8日的记录中无参会人、记录人的名字。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何玲和会议记录人李晓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5月5日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并结合单位实际,于5月7日印发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安排意见》。三是5月31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开展了讨论交流,并严格按要求做好了记录。

8.问题:局党组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如局党组组织学习了十九大精神,但没有自觉运用“创新”这一发展理念指导农村电商工作,有粉条制作手艺好的农户因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而无法通过电商自产自销增加收入,对这一问题局党组没有在合理利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来加以解决。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陈代汕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4月27日组织执法大队和监管所人员认真学习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5月8日出台了《关于服务农村电商发展维护网络食品安全的通知》,并在南营街道办事处汪家湾村组织电商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活动。2月1日、3月22日、4月17日先后三次组织执法人员对食用农产品网络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和电商指导工作。三是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干部大会,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9.问题:局党组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制定的《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督查考核责任进行了要求,但没有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对科室和二级单位意识形态检查考核时无依据标准,不利于工作落实。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何玲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5月13日制定了《宜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三是4月3日、5月31日分别召开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待机构改革到位后再对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督查考核。

10.问题:局党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牢,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如2015年《宜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五强创示范”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实施方案》、《宜城市食药监局关于学习“构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是用行政文件安排党的工作;2016年度部分党组会议记录日期前后混乱,且有多人笔迹,不能印证会议真实性;2016年的发文登记簿显示部分党组文件是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签发的。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何玲和负责党建工作的刘阳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5月8日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及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宋军同志推荐学习的《公文写作中经常出现的错误》。规范发文登记和审签,安排李忠清同志专门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三是5月5日、5月31日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四是5月11日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11.问题:局党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规范。如有的党员“三张清单”过于简单,没有具体整改措施,没有落实结果;有的党员学习计划存在雷同现象;流水监管所屠德学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是打印的全会公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理论学习多,结合实际少,自选动作少,组织理论考试有试卷无批改;党性锻炼氛围不浓,2017年8月7日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党小组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每个人只进行了自我批评;抽查党员干部学习情况,有的党员干部对“两个维护”、“三会一课”等知识点掌握不全。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屠德学、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支部书记王剑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4月30日、5月5日党组书记先后在巡察整改集体谈话会和党组会上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要求。三是对2019年党员“三张清单”进行了梳理,对查摆问题不清晰、整改措施不具体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反馈会后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是在4月份、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了十九大知识测试,5月份、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对十九大知识进行了现场提问。

12.问题:局党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牢,档案资料不规范。对归档资料把关不严,多处出现错误,如党建工作日志记录表中,“2015年2月23日开展七一表彰大会”,“2015年2月25日成立食药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活动”,会议名称和领导小组名称不严谨;发展党员资料不完善, 如赵奎入党政审相关证明材料均未填写日期。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负责党建工作的刘阳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5月份刘阳对2015年以来的党建工作资料进行了仔细检查,并认真收集、整理归档。三是对赵奎的入党政审相关证明材料未署日期据实进行了完善,并对2019年新发展和拟转正的8名党员的资料进行了完善。

13.问题:局党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牢,违规设置机构。在有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的情况下,局党组违反规定设置药化大队,安排原药监局合并过来的专业人员,导致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实际上不能履行药品执法职能职责。

整改成效: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原计划2019年6月16日前完成整改,但目前没有完成。一是2019年5月31日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二是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原食药监局及其内设机构自然撤销,待执法大队改革方案出台后,将按照“三定”规定和执法大队改革方案要求,科学设置机构。

14.问题:局党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牢,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共核定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90个,但一直处于缺员状态,目前实有69人;基层监管所人员配置不够合理,大部分基层监管所只有1名正式人员,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整改效: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原计划2019年6月16日前完成整改,但目前没有完成。目前虽然新的“三定”规定已出台,但人员分流没有完成,执法大队改革方案也尚未出台,待人员落实到位、执法大队改革方案出台后,党组及时谋划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足基层执法人员。

15.问题:局党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牢,干部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干部缺乏。2014年改革以来补充的人员主要是从卫生、工商、质监、教育等系统划转来的,来源较为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匹配度不高;在中层干部中,科班出身的专业干部仅有聂铎1人。

整改成效: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原计划2019年6月16日前完成整改,但目前没有完成。一是目前执法大队改革方案尚未出台、人员尚未到位,待改革完全到位后,根据岗位需要积极向市委争取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二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重组到位后,结合新的职能职责对系统全体干部普遍进行岗位培训,以提升干部整体素质。

16.问题:局党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牢,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在划转地方管理前(2011年5月),将工勤编制人员王卫东违规任命为局机关办公室主任,至今一直未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原计划2019年6月16日前完成整改,但目前没有完成。一是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原食药监局及其内设机构、干部职务已自然撤销。二是机构和人员完全到位后,严格按照干部管理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17.问题:局党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够牢,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混用,关系未理顺。2016年从教育系统划入19名工作人员,编制关系全部在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其中有13人与监管所行政编制人员混合使用,工作关系一直未理顺。

整改成效: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原计划2019年6月16日前完成整改,但目前没有完成。目前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待改革方案出台后,严格按要求理顺人员编制和关系。

18.问题:局党组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实,存在形式主义。如局党组重发文轻督办,对上级安排的工作注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对落实情况没有认真督办。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5月9日制定了《2019年“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局党组布置的五项重点工作。二是组建了督办工作专班,对各股室、所、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2019年3月份以来,共对四项重点工作检查督办6次。

19.问题:局党组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实,存在官僚主义。如少数监管所没有兑现“10个工作日内办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开承诺,许可证要12至13个工作日才能办好,局党组不管不顾,任由办证效率不高问题发生;2017年群众投诉网络订餐商家存在证件缺失问题,该局没有及时回应、处理,在市检察院上诉后才处理。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5月份以来,局驻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行政审批股)根据《关于做好优化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每周对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目前已发出6期通报。二是政策法规股对5月27日以来局驻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行政审批股)通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并要求行政审批现场核查承办单位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的情况进行了情况说明。通过周通报、月督办,目前,行政审批现场核查承办单位已能严格执行文件要求,确保许可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从5月27日政策法规股对2019年以来的42件投诉举报处理件清理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有因逾期审批而投诉和投诉处理回复不及时的现象。

20.问题:局党组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实,食品药品执法不规范问题突出。如案卷文书中时间前后冲突、无审批签字、盖章处空白等不规范问题多,在办理案件、制作案卷文书时适用法律不准确、引用条款不完整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在执法过程中抽样检验、扣押涉案物品等没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问题时有发生;自由裁量权滥用,对违法行为倾向于从轻、减轻处罚,仅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2016至2018年办理的总计287件案件中就有128件是按照最低或低于处罚标准处罚的。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骆玉疆和股室负责人王勇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19年1月组织各办案单位对2016年以来的执法案件进行案卷评查,共梳理执法文书不规范、自由裁量不准确等134处问题。2019年4月8日,组织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分管领导骆玉疆在会上对执法大队办案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集体批评,并要求对2016至2018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经过对159件案件进行评查,发现问题案件83件,目前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2019年5月15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四是2019年以来,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由政策法规股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执法督查审查。

21.问题:局党组对制度建设不够重视。如局党组没有及时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新精神新要求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还允许饮酒,财务报销还要求一把手签批,公车管理还沿用2012年12月的规定。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后, 2019年4月23日制定了《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车辆管理制度》。二是同时,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责任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文件阅办制度》制度。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问题5个,现已整改完成4个,整改期限已截止但仍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1个

22.问题: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责任清单制定不重视,责任清单流于形式。2017、2018年的责任清单没有将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2018年的责任清单与2017年的内容雷同,清单中的项目与内容也不相符。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局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李新明和具体责任人曾云云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认真制定了2019年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23.问题: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教育没有从严2017年7月26日组织党员观看了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展,但对党员没有从严要求,事后小河监管所徐卫春、张怀忠、余玲,郑集监管所赵奎、陈远清所写的心得体会内容雷同。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徐卫春、张怀忠、余玲、赵奎、陈远清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徐卫春、张怀忠、余玲、赵奎、陈远清等同志重写了心得体会。三是在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月、6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5月组织党员干部在“学习强国”平台参加“楚韵清风”党纪法规测试,在“清廉宜城”微信公众号参与廉政诗词知识问答;4月30日党组书记在集体谈话会上要求干部充分利用“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在线学习网络平台,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

24.问题: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监督工作支持力度不大。只安排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兼职从事具体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量不足。

整改成效: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原计划2019年6月16日前完成整改,但目前没有完成。目前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待机构和人员到位后,按要求设置纪检监察机构,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25.问题:分管领导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全程监督不到位。如按照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全覆盖要求将重点领域业务工作纳入预警防控范围,但没有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李新明和具体责任人曾云云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5月14至17日对各股室、队、所存在廉政风险点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26.问题:分管领导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2017年以来对科室、所属单位仅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2013年以来未查处一人。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2019年4月22日对机关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4月29日对执法大队、监管所工作纪律、依法执政、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问题9个,现已整改完成8个,整改期限已截止但仍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1个。

27.问题:局党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三公”经费不减反增。2016年的“三公”经费比2015年增长了16.4%。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三公”经费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2014年改革后,增加了10个监管所,人员从原有的21人增加至69人,而2014年改革后单位经费非常紧张,2014年和2015年的“三公”经费开支没有及时付款也没有作往来账务处理,直到2016年才入账支付,造成了“三公”经费较往年不降反增,2016年以后“三公”经费呈逐年下降趋势。二是2019年5月8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三是待2019年经费预算审批后,按计划分解支出额度,定期分析开支状况,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8.问题:局党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同城吃请。2017年六个监管所报销的接待费用中有24次同城吃请,共花费14542元。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发现的同城吃请问题,其均为乡镇单位来原食药监局开展公务活动出具的公函。因为原食药监局各乡镇监管所是非独立核算单位,属报账单位,为了强化属地管理,在经费核算和财务处理中,凡乡镇所所辖地服务对象及职能部门因公来局机关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均计入乡镇所费用支出。二是2019年5月8日组织办公室和财务室人员认真学习《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2019年以来严格执行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凭证和签批程序,没有出现违规接待现象。

     29.问题: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责任层层压实不够。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对班子成员的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内容没有结合个人工作实际。

整改成效: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李新明和责任人曾云云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目前机构改革后班子成员尚未明确分工,待分工后重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细化班子成员的任务目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检查,压实责任。

30.问题: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2018年10月监督检验检测费18000元、公示标牌制作费9419元、“担当”专题拍摄费用42000元、检测检验中心设备仪器费用6680456.6元的支出使用没有经过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只在局务会上进行了通报。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局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分管领导何玲和办公室负责人李晓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4月23日,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三是4月份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创卫、拆违、扫黑除恶、机构改革等重要事项以及党员发展、干部调任、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要求进行了研究讨论、集体决策。

31.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严重,固定资产未入账。2013年1月23日购买联想笔记本一台、2014年9月30日购买美的空调十一台、2015年1月7日购买档案柜、2017年7月6日购买海尔冰箱一台、2018年4月16日购买美的空调一台均未入账,经统计2013年以来共有价值486324元的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原食药监局财务人员刘阳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2013年以来未入账的486324元固定资产按要求入了账。三是5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四是机构改革后,严格按要求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2.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严重,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015年11月30日未经政府采购,就在河南省商水县德军工艺品商行印刷安全知识手册、宣传资料,花费13500元。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责任人龚红琴进行了批评教育。二5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襄阳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的事项,严格按程序进行采购。

33.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严重,违规将费用打入个人账户。2015年6月30日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办公费、宣传制作费、印刷费共计57891元通过两次银行转账打入王满个人账户;2014年10月30日第11号记账凭证反映将招商引资费11300元通过银行转账打入张勇个人账户。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龚红琴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2014年10月30日报账的一笔招商引资费用11300元,是帮助水晶户转运设备产生的转运费,因负责运输的车辆是外省车辆,需要现场结账,由张勇个人先行垫付,所以支付给张勇个人。二是5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三是2019年以来严格按要求执行财务支付规定,未出现违规将费用打入个人账户的现象。

34.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严重,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票据不合规,如2015年1月30日第7号记账凭证反映在宜城市盛世超越广告装饰公司进行资料装订、彩色打印共花费7000元,后附的原始发票与送货单不一致;2013年5月第15号记账凭证反映报销宜城到襄阳车费210元,后附的发票均为2012年的客车票,出差时间与客车票时间不相符。票据不齐全,如2014年1月31日第8号记账凭证反映列支餐费3050元,后附的票据中无公函、无接待清单。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如2013年7月31日第10号记账凭证反映用现金支付招商引资餐费15137元,其中有广州音皇娱乐有限公司开具的1115元餐费发票。违规报销差旅费,如2014年7月30日第8号记账凭证反映张某报销的是与其级别不符的一等座火车票,2016年9月30日第27号记账凭证反映龙某等5人自带交通工具去外地学习2天却报销了市内交通补助800元。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30日党组书记对财务人员刘阳、龚红琴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5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三是2015年1月30日报账的资料打印和装订费7000元,后附送货单与原始发票均为同一家单位,金额也无误。胡中庆、王均荣报销的宜城到襄阳的车费210元已清退。2013年7月31日支付的广州音皇娱乐公司1115元餐费发票,因该公司具有餐饮服务项目,所以没有扩大开支范围。2014年7月30日报销的一等座火车票是2014年6月张勇、李新明到上海招商引资时,一起同行的客商张煜焜的车票,张勇和李新明未超标乘车。2016年9月30日报销的龙超等5人自带交通工具领取的交通补助800元已清退。四是反馈会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审核三道关口,目前无违规报销现象。

35.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严重,违规发放纪检、信访津贴。2015年6月11日发放李新明、范默然纪检津贴共计680元,发放何玲、王满信访津贴共计520元。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李新明、范默然、何玲、王满4人清退了违规领取的津贴1200元。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反馈会后无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三、巩固巡察成果,推进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

整改工作对促进市场监管局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市场监管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目前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整改举措还须长期坚持,有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加以解决。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整改要求,聚焦聚力、持续用力,抓好后续工作,确保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坚持不懈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不放松,坚定“四个自信”不动摇,践行“两个维护”不懈怠,补足精神之钙,突出思想政治引领,着力增强主动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和内生动力。

(二)从严从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始终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落到实处,架起政治建设的“高压线”,织密从严治党的“责任网”,高筑权力运行的“防火墙”,打好作风建设的“持久战”,激发忠诚教育的“正能量”,积极支持市纪委派驻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抓早抓小。通过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善为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三)持之以恒抓好问题后续整改。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坚决防范过关、歇气、缓劲等不良情绪。紧扣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对长期坚持的措施,夯实责任,坚决杜绝老问题,防止出现新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管党治党、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0-4213129;通信地址:宜城市丁家巷28号;邮编:441400;电子邮箱:2903974885@qq.com。

中共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6月14日 

 

来源:清廉宜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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