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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城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7日 10:22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对原科技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后,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22个问题的意见建议。我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制定印发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了整改事项、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于4月18日及时召开党组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于4月19日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局党组承担主体责任负总责,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个方面22个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并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目前,凡有明确整改时限的整改事项,均已按进度基本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正持续加以推进。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办公室、人事股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科经局机关管理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制度。目的就是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确保党的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等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二、对标对规,逐一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局党组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到位。

1)局党组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重视。局党组在落实中央、省、市委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中,对楚日众创运营艰难、连房租都要借贷,濒临倒闭的危机和风险认识不足,防范化解不力,仅通过借款给该企业周转的方式维持。2016年至2017年,陆续向楚日众创借款累计9万元,目前仍有6万元借款未归还。

整改情况:1.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研判、论证等程序,广泛征求意见,集中研究决定,防范重大风险。2.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楚日众创运营情况,并行文请示兑现政策补助资金,已经市领导签批,转市财政局落实。3.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到楚日众创座谈交流,建议依托企业家协会,服务企业科技创新。

2)局党组扶贫攻坚工作不扎实。局党组对贫困群众教育引导工作思路不开阔,没有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我发展意识,平时过多注重送米送油形式走访慰问,只能解决一时燃眉之急,不能结合实际更好的将“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导致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深入贫困户了解致贫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实际情况,为17户困难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方案,正在组织实施。

3)局党组落实上级重点工作不力。一是局党组对中央、省和襄阳市出台的关于科技创新方面的文件,创造性落实的办法不多,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如2018年就如何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促进我市产业更好发展,没有制定出有计划性、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二是局党组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偏少。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68家,而高新技术企业仅有23家,高企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只有13.5%;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有170家,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只有29家,高新技术占比也仅为17%。三是局党组对平台的建设不足,向上争取资金不多。局党组对全市企业没有认真科学谋划,平台搭建不够,导致全市只有襄大农牧、共同药业、大山合三家企业有资格申报省科技项目重大专项资金,致使向上争取资金不多。

整改情况:1.贯彻落实《湖北省科技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襄阳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宜城实际,已草拟了《宜城市科技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正在征求意见。2.深入企业调研,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辅导和预审,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7月3日,组织了11家企业参加襄阳市高企政策专场培训会。7月10日,已向襄阳市科技局推荐山特莱、天舒药业等9家企业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组织22家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成功入库,提前完成年度计划任务。3.3月5日,宜城大山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申报的2019年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珍稀食用菌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通过省科技厅公示。

2.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4)局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经查阅2016年至2017年党组会和行政会议记录本,局党组对研究的内容没有区分清楚,时常将党组会议和行政会混淆在一起召开。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和行政会议记录,明确人事股负责人专职做好局党组会议记录。

5)局党组服务经济发展力度不够。一是局党组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不够。局党组在搭建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办法不多,除襄大农牧、大山健康、共同药业、东方化工等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之间有规范的产学研合作外,其他部分企业只是聘请大专院校的专家进行单一的技术服务,没有将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有效转化,导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二是局党组主动深入企业宣传科技政策不够。局党组在宣传上级相关政策方面方法不多,形式较为单一,主要是通过QQ群、电话沟通和举办培训等形式来宣传,而深入与企业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不够,没有实现对5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品备案企业入企走访宣传政策全覆盖,导致部分企业对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等不了解。

整改情况:1.以市委“大学习、深调研、勇担当、真落实”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高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产学研合作等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全面摸清高新企业家底,征集企业需求。目前,已有3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形式多样、利益共享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技术开发合作成果2项,即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和天津科技大学的“高氯酸铵结晶工艺开发及优化”和宜城市共同药业有限公司和湖北工业大学“1、4-雄烯二酮绿色生产工艺中试和放大研发”。2.加大中央、省、市科技政策宣传力度,2月份印制政策宣传手册,免费发放。目前,通过走访企业、集中培训、项目申报指导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已发放政策宣传手册近1000本。

6)局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未做到民主、依法、科学。局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尤其是对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党组集体研究少。如经查相关财务票证,2015年8月28日,市科技局以孵化园建设项目拨给生产力促进中心4万元;2018年1月23日,支付电脑维护费8430元;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支付电脑耗材、办公用品等5次共计20620元等,均未上局党组会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注重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切实做到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思想建设抓得不紧。

7)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2017年,市委下发了新的中心组理论学习管理办法,局党组没有按照市委要求修改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导致2017年学习次数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要求,修改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截止目前已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

8)局党组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要求不力。在查阅资料和座谈中了解到,局党组在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没有学深悟透。如2018年12月11日座谈原科技局15名同志中有4名(陈光华、雷礼渊、万颖磊、何小芳)同志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四个意识”、“五大发展理念”等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了解。

整改情况: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主题党日学习教育内容,现已组织开展理论知识测试7次。

2.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

9)局党组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一是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识不深、落实不严,开展组织生活有自由主义现象。如局机关党支部2018年仅召开8次支委会,7月至10月未召开支委会。二是“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的需求来围绕设计,流于形式,如“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宪法第一章相关内容”、“学习脱贫攻坚系列精神”。三是对党费管理不规范,在职党员有的半年甚至更长时间交纳一次党费,有2名退休党员今年以来还未交纳过党费。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党组织生活,今年上半年已召开7次支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需要,制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民主议事和实践锻炼内容;2名退休党员现已足额补交党费。

10)局党组抓工作不细致不深入,会议记录不规范,管理不善。一是2015年度、2016年度党组会议记录大多是标题式记录,讨论、表决内容缺失,不能反映讨论重要事项的情况,且自2015年3月12日至11月7日间共有7处被撕。二是2018年5月18日中心组学习和工作安排两个会议上分别出现原任和新任主要领导记录,经座谈和查证个人记录,发现有冲突。三是2017年5月25日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发展党员问题的会议,记录上仅见反映日期、议题、参加人、列席人的4行约30字,无实质性内容。部分“支部主题党日”记录也是敷衍应付,只词组式记载了活动流程,不能印证活动开展情况。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和党支部活动记录,明确专人做好记录,由人事股、办公室督促机关干部做好学习记录和笔记。

3.选人用人抓得不正。

(11)机关干部老龄化严重,活力不足。局机关中层干部年龄断档情况较严重,目前无35岁以下一般干部,受编制限制多年来未新进年轻干部。现有人员年龄普遍老化,部分干部能力素质与目前岗位需求尚有一定距离。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等历史原因,现科经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35以下年青干部仅3人;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的培训会议,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12)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执行不严,个别干部存在工作日迟到早退现象。2018年局机关干部周胜玲因工作纪律问题被纪检部门调查。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科经局机关管理制度,建立了人员去向登记表,加强检查力度,由办公室不定时查岗,严格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3)局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2015年原行政主要负责人脱离党组监管,发生重大违法行为,2018年又有工作人员因工作纪律问题被市纪委监委调查,接受谈话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和机关管理制度的学习,使机关干部提高抵御腐败侵蚀能力,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14)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不够、安排不够,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如在2016年至2018年党组会议记录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情况很少。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增强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目前已召开2次。

15)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局党组没有结合实际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没有把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

整改情况:结合党组分工,抓好责任分解,已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到人、到岗。

16)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如副局长万颖磊2017年没有“两谈话两报告”记录,2018年“两谈话两报告”记录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够,报告事项不具体不全面,多数属于走形式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强化“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建立防控措施,落实“两谈话两报告”制度全面如实记录报告事项。目前,局党组负责人于2019年1月21日向严广超市长报告我局党建工作情况;于2019年5月24日与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责任与担当”及廉政工作纪律谈话活动。

17)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力。2015年,原局长杜平甫对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不够端正,从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导致其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在2016年受到法律惩处。

整改情况:局党组通过党组会、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工作例会等多种途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教育,先后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建设准则》,并在今年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邀请市纪委第三纪工委书记李青伟同志讲廉政党课。

2.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

18)局党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如2017年,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问题时,没有邀请第二纪工委参与。

整改情况: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实行党组集体讨论决策,并按程序实行上报。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局党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不到位。

19)局党组乱发补贴。2014年4月18日发放节假日补贴5526元;2016年5月31日发放下乡补贴2350元;2017年12月11日发放下乡补贴2560元;2018年5月21日发放下乡补贴1220元,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1656元。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已清退不合理补贴11656元,严格补贴发放制度,未再违规发放。

20)局党组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如2014年9月16日公务接待菜单中有香烟2盒196元;2014年5月28日公务接待菜单中有香烟3盒150元;2014年8月18日公务接待菜单中有香烟2盒40元,共计386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修改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公务接待中未再有违规开支香烟的现象发生。

21)局党组公车管理不规范。没有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导致2018年9月22日和23日(中秋节期间),公车未按规定停放,被市纪委监委通报。

整改情况:原有公务车已划转到市场监管局,现我局无公务车,如需外出用车,向市机关事务中心租用。

2.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22)2017年4月10日,支付宜城市兴业印刷厂印刷费4400元;2018年1月23日,支付电脑维护费8430元;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支付电脑耗材、办公用品费等5次20620元,以上3项均没有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财务采购手续,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事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三、巩固成果,常态抓管,打造风清气正的单位形象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推进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建设。

(四)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襄阳市、宜城市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按照全市三级干部大会、市委作风建设“担当年”、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持续抓好我局“重学习、提素质、亮工作、比业绩、强担当、促落实”主体活动,在提振精气神中增强想干事的共识,在勇于担当中增强敢干事的胆识,在狠抓落实中提升干成事的质效,积极争先创优,为实现我市“千亿级、示范市、小康城”目标,做出我们科经干部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科经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0-4212358;通讯地址:宜城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振兴大道302号;邮政编码:441400;电子邮箱:240334423@qq.com。

 

2019年7月17日    

 

 

 

来源:清廉宜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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