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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城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9日 11:11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进行了巡察,并于今年4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4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在我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市财政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情况。会议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担当尽责、真抓实改,不折不扣、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会议要求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坚决把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对反馈的具体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行动,彻底整改;2个月内完不成整改的,制定有效措施,限定整改时限,直至整改到位。二是坚决把违规违纪问题治理到位。对巡察反馈移交的问题线索,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快查快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三是坚决把规章制度完善到位。坚持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工作机制。同时,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改专班,明确了责任和相关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分工。成立宜城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明确局党组书记是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明确部门“一把手”对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过程、整改效果全程负责、全程跟踪;压实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做到“三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同时,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落实。针对反馈的整改问题和整改事项,逐条对照研究,逐项细化分解,制定了《中共宜城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问题细分化解到相关责任单位,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一线工作法,采取明确对象,加大追责力度;明确方法,加大资金追缴力度;查漏补缺,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健全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纪律,加大违纪处罚力度等措施,把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把点上问题整改与表面自查自纠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形成高质量整改效果,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实实在在整改成果,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项抓好巡察整改问题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局党组落实精准扶贫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关于精准扶贫相关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精准扶贫相关文件和精神。二是局党组对6个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了集中谈话,对巡查组反馈的扶贫资料填写不完整、扶贫手册没有及时更新等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驻村扶贫工作队在5月底前对所有扶贫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查漏补缺,市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督导。三是责成相关人员将所包保户的扶贫手册等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填写规范、完整、准确。同时,6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对扶贫手册及入户调查问卷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现已按规定填写规范、完整。四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6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已对2019年帮扶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报市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关于财政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监管不够的问题。一是已核实问题单位乱收费200万余元,情况属实,市物价局已于2017年2月17日将违规所得予以没收并缴国库。二是制定了《宜城市财政监督局2019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将加大对财经政策执行情况和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和调研评估工作,全面解我市企业真实税负情况,有效推动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增强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关于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少,对下级单位指导不够的问题。一是规定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分管的基层单位检查、指导、调研4次,及时发现问题供党组研究决策,并做好记录。二是局党组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财政系统存在的编制、人员身份、待遇等情况,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三是班子成员参与局中心工作分工,并通过基层调研、谈心谈话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干部的沟通交流,增进相互了解。       

4.关于党组成员分工不够合理的问题。重新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党组书记主抓党务工作,各党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分管党务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和向上争资工作、协管精准扶贫工作。

5.关于党组会与行政会混开政治引领不够的问题。严格区分党组会与行政会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党组会讨论研究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和全局性问题的决策职能和行政会具体部署实施职能,党组会由人事科负责记录,行政会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今年1月至6月,共开了9次党组会、2次行政会,均分别进行了记录。

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从完善机制方面修定“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召开专题学习,在局党组层面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党组成员自觉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意识;三是对照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程序;四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作好风险防控,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7. 关于局党组对组织学习中央精神成效督促不力的问题。一是健全和完善财政系统学习制度,明确学习重点,增强对中央精神的认识,强化督办检查力度;二是强化过程管理,规范学习笔记记录、心得体会撰写,达到学习效果;三是注重学考结合,有针对性对学习内容进行了知识测试,并通报考试结果,确保入脑入心。四是对相关同志分别由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教育,督促其加强对“四个意识”、“四个全面”、“五位一体”、“三会一课”等重要内容的学习。同时,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了对中央精神的知识相关考试。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8. 关于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够的问题。召开中心组学习专题会,专题讨论了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相关内容,强化制度意识;重新制定了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时间合理进行了制度安排,确保党组成员的参学率。

9. 关于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实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要求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及时学习补课,已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计划开展两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已安排了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局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和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活动,并按要求做好了记录。

10. 关于局党组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不力,未选优配齐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问题。因部分二级单位涉及本次机构改革合并转隶,经局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拟在局机关中层干部配备工作完成后,再考虑二级单位领导职数的配备。现已将局机关中层干部配备原则的请示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正在有序推进。

11. 关于局党组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力,局党建工作无部署无考评的问题。一是已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主抓党的建设工作,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二是制定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强化党建工作的落实和考核工作;三是已对今后党建工作年初有安排,期间有督导,年终有考核作了制度安排。

12. 关于局党组对基层党支部活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已组织局属各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机关二支部和三支部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批评,两个支部书记分别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书面检讨;同时,加强了对基层党支部活动的监督检查。

13. 关于局党组对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要求不严,基层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支委会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二是完善机制,健全和完善各支部的各项学习与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程序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民主评议测评和谈心谈话等工作;三是高度认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与日常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促进支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严格按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完善和健全制度,加强活动和会议纪律,规范活动和会议记录,整理好相关资料,切实提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质量。

14.关于局党组“三会一课”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一是“三会一课”均单独设立会议记录本,如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完善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小组设置工作,在“三定”方案正式批复后,根据机关内设股室设置情况,重新划分机关党支部和党小组,并使活动正常化;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15.关于局党组对干部队伍长远谋划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向市委组织部和人社部门汇报力度,争取每年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基层单位,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二是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从市直单位选调年轻优秀干部充实到财政系统工作,解决财政系统年轻干部总量偏少,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

16. 关于局党组对系统干部队伍的轮岗交流不重视,导致干部交流不足的问题。在市“三定”方案正式批复后,财政局已按照干部任职交流的有关规定,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干部调整沟通请示,待批复。

17. 关于财政局系统干部管理混乱,混编混岗问题严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向市委和市委编委分别汇报了财政局行政编制过少的情况,在此次“三定”方案下达时,给财政局增加了7个行政编制;二是虽然在此次机构改革中,经局党组多次汇报争取,给财政局机关增加了7个行政编制,但还是远远不能满足财政局对人员的实际需求,仍然需要抽用人员在现岗位上履职,以确保财政工作正常运作;三是从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二组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财政局机关没有再出现新增借用人员情况的发生;四是加大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保障财政工作高效运行。

18. 关于财政局机关岗位调配不到位,空岗现象突出的问题。一是因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我市尚未启动,未对事业单位进行整合;二是在“三定”方案下达后,机关干部配备原则的沟通请示已报市委组织部,正在加大汇报争取力度,待批复。

19.关于党组管理干部队伍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并加强财政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二是做到在支部组织活动中严格签到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规定,对没有认真执行制度和规定的,局党组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三是对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支部组织活动的党员干部,局党组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进行问责。目前,未有党员干部无故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支部组织活动的情况发生。

20. 关于局党组对机关制度执行不严,工作去向公告牌形同虚设的问题。已于5月2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去向公示管理的通知》,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去向公告制度,以上率下,为全体干部树立榜样。保持去向牌实时更新,干部个人负责更新各自去向公示牌。加强人员去向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

21. 关于局党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2019年2月12日,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已经请示市政府对两家企业提出法律诉讼,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市财政局分别于2019年3月7日和2019年3月8日,对涉案公司先后在宜城市人民法院、襄阳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办理相关手续。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法律程序办理。

22. 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走形式的问题。在5月21日召开的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个人已分别对2016、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重新进行了对照检查、剖析整改,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找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帮助其提高认识,同时对民主生活会上走形式的问题责成其作出检讨,确保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23. 局党组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干部要求不严。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及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此项工作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及安排中。二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加大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专项监督督办力度。三是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批、内勤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日常化。四是成立了由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组成的工作作风检查专班加大对工作作风的督查力度,要求从严处理并执行到位。

24.关于局党组廉政约谈工作不规范、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党组书记认真落实“两谈话两报告”制度,将“两谈话两报告”制度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及时准确掌握全系统廉政状况。二是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并做好原始记录。

25.关于原党组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没有按规定如实上报。2019年5月,已经责成相关人员如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向组织报告此事项,并上交备案。通过加强纪律规矩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如实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

26.关于局党组通过案例说教方面的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采取组织教育、完善制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加强案例说教方面的教育效果。同时,对巡察组反馈的两个案例已通知二人所在党支部,利用召开会议时进行案例教育。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27.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局监察室查否。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宜办发[2018]14号和宜财发[2018]94号文件规定,加强对接待工作的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在2018年10月已经取消了科室小指标。三是加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接受社会监督。

2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由监察室牵头,办公室、人事科组成的内审工作专班,已对局机关、二级单位和各财政所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分别对相关当事人领取补助全部予以清退。三是局党组已对当事人进行了集中谈话,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人员也作出了书面检讨。

29.关于对内部科室违规安排工作经费的问题。一是采取措施取消内部科室工作经费,财政局机关在省委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在2018年10月已经取消科室小指标;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出台配套制度;三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30.关于违规领取差旅补助费的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襄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等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襄财行发[2016]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差旅费标准;二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财务人员把好审核关。三是举一反三,由局监察室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四是相关人员多领取补助全部予以清退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1.关于市综改办在2018年1月31日,经办人报销费用没有清单作附件的问题。一是局监察室对反馈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已责令经办人将清单作附件整改到位;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票据的审核和把关,不合规的票据以及无清单附件做出说明的支出一律不得入账;三是举一反三,由局监察室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注重常态长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迈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市财政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度融合,自觉扛起扛好我市财政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我市财政部门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是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市财政局党组将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要求,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迅速完成面上问题整改,并实适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于整改时间较长的事项,紧盯不放、逐个销号,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市财政局党组将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现新时代宜城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4212849;通信地址:宜城市自忠路161号;邮编:441400;电子邮箱: yccjyl@163.com。

 

 

 

                                                                                  中共宜城市财政局党组

                                                                                       2019年6月14日

 

 

 

 

来源:清廉宜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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