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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9日 08:57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9年7月29日至9月30日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巡察。经市委同意,2019年11月12,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巡察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张爱民在反馈中指出发现问题,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何蓉就巡察整改提工作要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志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爱民指出,在此次巡察中,对照政治巡察的要求,市委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落实学习要求不到位。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到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够,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及时不全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两新”组织工作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中层干部任职不规范,专业干部严重匮乏。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书签订不结合实际,流于形式。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方面不规范,报销不规范,冲销程序不到位,对科室财务监管不力。

张爱民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高决策质量。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各个环节,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差旅报销等各项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和党规党纪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政府审批采购、加强对股室和二级单位的财务指导性管理。

何蓉就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司法局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一条也不含糊、一件也不耽误,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扎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承担分管工作方面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清零销号。要坚决防止整改上的形式主义,要一项一项的“对账”,坚决防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点问题,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定要雷厉风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既要整改面上问题、个性问题,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查找根源,整改深层次的问题、共性问题。

王志海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对巡察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大意义。聚焦问题,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注重实效,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

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姜军,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参加会议。

 

来源:清廉宜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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