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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11人精准“画像” 3名干部因“病”落选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4日 17:26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王某安同志2019年11月被立案审查,目前正在审查中;廖某平同志2019年8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对以上二人的表彰不予推荐……”

3月底,市纪委监委对被列入襄阳市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的干部做出廉政鉴定,其中2名干部被诊断为“带病”入选。

“纪委监委的廉政鉴定‘画像’清晰、态度鲜明。为我们的表彰提供了价值极高的参考信息。不仅在表彰中确保能者上、众人服,更对敢干实干的干部是一种激励。”市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王海明说道。

开春是评先表模的高峰期,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在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上为表彰候选人逐一把脉、耐心甄别,对体检中发现的“病症”和盘托出,确保廉政鉴定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廉政鉴定关乎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重大事项,为确保廉洁鉴定“画像”精准,市纪委监委修订完善了《宜城市纪委廉洁鉴定工作暂行办法》,对部门分工、廉洁鉴定范围、内容、程序、用语进行了规范。在收到《廉政鉴定工作函》或《征求意见函》时,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案件审理室密切配合,分别对被鉴定对象所涉及的信访反映、立案调查、函询诫勉、党政纪处分等进行筛查,在此基础上各职能室提出廉政审查意见并签字背书。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廉政鉴定22批次,对211名党员干部精准“画像”,建议相关部门取消表彰资格3人。



 

来源:清廉宜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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