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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 14:40 宜城市纪委监委 |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八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对市政府机关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11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市政府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高质量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机关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王远昌同志任组长,机关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会书同志,机关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宋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对照整改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逐条整改,逐一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机关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分别召开机关党组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面上的问题进行主动认领,以文件形式印发《中共宜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股室、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路径图,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发挥引领作用,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机关党组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反馈问题的整改与当前工作的推进有机结合起来,把点上问题整改与面上问题的自查自纠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办公室工作的推动作用,把整改成果进行固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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