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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2日 16:10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1.宜城市孔湾镇原党委组织委员陈志全违规插手工程谋取私利问题。2012年至2015年,陈志全在任孔湾镇党委组织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其妻子雷某、哥哥陈某合伙,借用他人建筑资质证并以其他企业的名义,在孔湾镇承揽移民通组道路硬化工程谋取私利。2020年5月8日,宜城市纪委给予陈志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6月5日,陈志全受到免职处理。

  2.宜城市小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朱兴华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2年9月和2018年6月,小河镇杨岗村贫困户向某先后两次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朱兴华未认真调查核实,致使向某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20年6月5日,宜城市纪委给予朱兴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宜城市刘猴镇胡坪村原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洪克斌医保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3月,刘猴镇胡坪村五保户洪某被该村村民曾某撞伤,洪克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将本应由曾某个人支付的费用予以报销,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经济损失。2020年3月,宜城市刘猴镇纪委给予洪克斌党内警告处分。

  4.宜城市鄢城街道办事处木渠村“两委”委员石远州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2年4月和10月,鄢城办事处木渠村五组村民石某、熊某夫妇分别以二人名义,先后两次向石远州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石远州在申报受理、村民代表评议、房屋安全鉴定、村委会审查、验收等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户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20年6月15日,宜城市纪委给予石远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5.宜城市孔湾镇原民政办主任陈青梅违规套取国家救灾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间,陈青梅虚报套取国家救灾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占为己有。2018年,陈青梅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母亲纳入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对象并享受救助金。2020年5月8日,宜城市纪委给予陈青梅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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