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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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0日 09:59 宜城市纪委监委 |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宜城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回顾2019年,在襄阳市纪委监委和宜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绩。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整治违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等开展监督,立案查处53人,组织处理46人。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立案查处2件6人。协助市委开展“两严”检查,发现6个方面28个问题。精准用好问责利器,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8件10人。
——精准助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立案25件,组织处理26人,追回资金26.57万元;扶贫领域大数据核查工作立案7件,组织处理16人。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立案22件。公开曝光一批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假整改行为。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推进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三位一体”整体战,立案10人,留置7人。我市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出台《关于<宜城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在我市两项重大改革中的适用解读》和《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容错机制》,让全市党员干部放下包袱、甩开膀子干事。为17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为16名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为5名受过处分且影响期已满的党员干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我市做法。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推行“五个一”同级监督机制,发放提醒函32份,约谈6名县级干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55个,党纪政务处分55人。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精致”走账式公款吃喝问题等专项治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9件,党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3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96人次。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开展常规政治巡察3轮,发现面上问题818个,问题线索35件,实现市直单位巡察全覆盖。对市民防办(人防办)、襄阳市高新区法院、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面上问题105个,问题线索19件。加强巡察交办问题整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面上问题整改完成率95.7%,问题线索办结率88.7%。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攥紧拳头减存量,撸起袖子遏增量,靶向治疗、精确惩治。受理来信来访47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97件,立案251件,其中科级干部21人,留置7人,党纪政务处分227人。处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137件,立案47件,留置2人,组织处理114人,立案率34.3%。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深度剖析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放《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完善59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一案一教育”,推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我市做法。认真开展回访教育“暖心行动”,对因工作失职而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回访。
——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纪委监委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由10个精简为8个,实现对全市62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监督全覆盖。设置内设机构13个,在一线从事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工作的干部占比68%,制度优势正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从严从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高标准开展全员培训,用好学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培训课程。评选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用身边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全体干部。坚决维护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约谈提醒18名干部,立案查处基层纪检委员11名。
——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战“疫”力量得到有效凝聚。紧紧围绕市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吹响“集结号”,制发了“七个一律”的工作要求。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再次制定出台了“六个凡是、六个一律”的最严战时纪律,为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先后围绕返乡人员排查登记、卡口值守、生活物资配送、留观点建设与使用、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春耕备耕、复工复产等阶段性重点工作,轮番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办督察,压紧压实了党委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筑牢了市、镇、村(社区)三道防线,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党员“双报到”就地开展嵌入式监督,督促整改问题48个。同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追责问责114人。
一年多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容不得半点麻痹和盲目乐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依然突出、问题频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金融领域、国有企业和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还需加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律己不严,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警醒我们,必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进自我革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襄阳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提质增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千亿级、示范市、小康城”建设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宜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初心使命,践行“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初心和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协助并督促同级党委,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政治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学习走过场、走形式。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将主题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精力放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把党委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全面落实。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两谈话两报告”和政治生态报告为抓手,督促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围绕中心大局,保障服务发展
围绕“攻坚年”活动强化监督。紧密围绕“攻坚年”活动主题,抓牢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精准扶贫、环保治污、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八大攻坚内容,做到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覆盖到哪里。进一步规范各类监督检查考核,着力解决干部陪会参会、迎评迎检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建立责任清单,防止应由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基层。协助相关部门办好“市民问政”、“党风政风热线”,强化舆论监督,提升服务效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对惠民惠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刹向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慵懒懈怠、消极应付的不正之风,严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行为。贯彻执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又要切实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切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鄂纪励十二条”意见,对受到不实举报、甚至诬告的干部,查清事实后依规依纪予以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容错纠错制度,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出色的干部,积极向市委推荐支持重用乃至提拔。
三、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完善运行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市纪委监委对镇(街道)纪委派出监察室“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领导工作机制,健全考核机制。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延伸,努力实现监察职能全覆盖。有序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省纪委即将出台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规范性实施办法,要充分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认真贯彻,推动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化信访监督,既关注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又强化对政治生态的全面客观综合研判。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提高精准监督能力。各综合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对相关部门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全面发挥、全面体现。
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
四、开展专项治理,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紧贴“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执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督促整改,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集中清理监督,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巩固发展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从严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继续加强政府债务和国企负债经营风险监督,严防发生债务风险事件。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集中优势兵力,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严肃查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强占农用耕地、强行违法建设、侵吞集体资产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精准铲“乡霸”、除“村恶”、打“行霸”,边打边治边建,健全长效机制。优先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线索,督促各地各部门扎实抓好整改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大力整治食品安全、教育、卫生、住房、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以解决问题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督促各镇(街道)党委推进基层站所和村(社区)“两委”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探索推进“四个清单一个流程”,加强“小微”权力运行监督,规范集体“三资”监管,做好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增强基层治理效能。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各项防控部署,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复工复市、惠民惠企政策落实、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作为当前的监督重点,坚决查处疫情防控中因腐败和不正之风而导致的群众利益受损问题。
五、精准纠治“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持之以恒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一个一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一个问题严查严纠,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不允许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从经费管理源头入手,督促并会同审计、财政、税务、银监等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基层组织填表汇报过多过滥等问题。督促党委政府“两办”巩固精文减会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办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研究“四风”共性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持续用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细化完善作风建设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惩处机制和评价机制,形成科学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突出惩治重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虽已退休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依然坚决查处,打破退休就进入“保险箱”的妄想。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坚决打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推动完善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医药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权力规范正确行使。
砥砺初心使命,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案压责任、以案改制度、以案除风险、以案抓治理。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害、以案说责;做细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弘扬廉洁文化,扎实开展“十进十建”活动,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知敬畏、知镜鉴,从不敢腐进化为不想腐,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七、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把准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
注重方式创新和整体联动。积极参与交叉巡察,综合运用巡镇带村、巡部门延伸到村、直接巡村、集中连片巡村等方式,稳步开展对村巡察,努力完成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任务,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健全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财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和监督成果,提升监督实效。落实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完善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在巡前信息收集、全面掌握,巡中信息处理、深入了解,巡后沟通反馈、督促整改等方面的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四个全覆盖”有机统一的监督格局。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报告制度,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完善巡察反馈、移交和回访检查等机制,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八、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战士
强化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和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政治历练,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
提高治理能力。严格落实规范、精准、高效要求,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不断推动全员培训由全面覆盖向提能增效转变,由业务培训向实战训练拓展,由必知必会向融会贯通提升,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高水平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纪委更加“有作为”。以涉纪信访量大幅下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两降一升”为目标,实施抓基层、强基本、夯基础、固根基“四基工程”。镇(街道)纪委书记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不得兼职分管其他党政业务乃至招商引资等事务,专职专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完善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和工作保障制度,做强做实村级监督。
严格监督管理。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关心、关爱、关怀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营造崇尚英雄、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网络和信息化建设,真正用科技手段管人、管权、管案、管物、管事、管工作全流程。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监督机构和特约监察员的作用,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创新业绩、谱写新篇章,为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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