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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1:37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近年来,宜城市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之责、首要之责、直接之责,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和责任担当,坚定的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力推动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湖北省纪委《纪检监察信息•经验交流》推介了我市落实主体责任的经验。襄阳市委副书记王铭德同志对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做法予以批示肯定。

一、坚持政治担当,打造全面从严治党新起点

我们始终以坚定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最大的失职渎职”的理念,把“两个责任”铭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压倒性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紧牵“牛鼻子”,突出第一责任。今年,市委常委会、“四大家”联席会已集体学习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案例通报30多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15次。市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部分党员副职、市直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党委书记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市委常委落实主体责任包保制和捆绑制,只要分管、联系的单位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单位班子成员出现受处分情况,连同市“四大家”领导一起问责追责,促使班子成员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拧紧全面从严治党的螺丝。

二是紧抓“传导链”,突出关键少数。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一级压一级,一级带一级,带动整个班子尽心、尽情、尽力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市委主要领导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带头与市委常委进行廉政谈话,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后十名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到存在廉洁风险的单位和地区开展督导调研。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年初到分管和联系单位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年中,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在全市述职述廉大会上报告落实情况;年底,带队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半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专题汇报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情况,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紧织“清单网”,突出追责问责。实行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明责、纪实履责,为市“四大家”班子成员和市直79个单位及332个二级单位、11个镇、227个村(社区)、“两新”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量身定制责任清单,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不留空隙的主体责任体系,切实解决了“谁来抓”“怎么抓”“抓什么”的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实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三责同追”。今年,先后对4个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案件15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案件2起。

二、坚持挺纪在前,紧盯正风肃纪新重点

我们始终秉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干部最好关爱的理念,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强化党内监督,挺纪在前,执纪必严,违纪必处。

一是抓教育警示,促干部心有所畏。把纪律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以党委为主导的党风廉洁大宣教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全市党员干部敬仰组织、敬畏法纪、敬重人民的自律意识、纪律意识。结合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巡回宣讲、明察暗访、法规考试、观看“学法规 颂清廉”书画篆刻评展、《准则》《条例》漫画巡展等措施,推动学习贯彻全覆盖、无遗漏,打造了具有宜城特色的廉洁品牌。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作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第一关口”,在襄阳市率先出台《宜城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 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提醒、早纠正,不遮丑不护短,不怕得罪人,不把责任推给纪委。今年,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56人次,组织提醒谈话25人次,约谈49人次,函询21人次, 核实18人次,有力推动了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二是抓监督检查,促干部心有所戒。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违规公款购买年货节礼及商业预付卡等“六个专项检查”、工会经费使用等“四项集中检查”,做到节前发信号、节中抓检查、节后严问责,守牢节日防线。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与去年68件相比减少53件,同比下降78%,在2016年度襄阳市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中,我市位居襄阳市第三名,我市党员干部在“四风”问题上不敢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

三是抓执纪审查,促干部心有所止。我们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做到反腐零容忍、无死角、无禁区。2016年,全市立案261件,居襄阳市各县(市、区)第三名,其中查办大(要)案45件,与去年相比,增幅40%,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以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决心,开展基层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和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个专项治理”,发现问题223个,组织处理49人,党政纪处分131人。运用大数据进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市收缴违纪违规资金123万元,组织处理217人,约谈科级干部28人,给予党纪处分43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5起,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在7月召开的襄阳市大数据推进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

三、坚持以上率下,营造履职尽责新亮点

我们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严肃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着力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队伍,以向上向善的党风政风为建设全国新型城镇化典范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宜城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宜城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中共宜城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等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把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作为锻炼党性的“大熔炉”、纯洁党风的“净化器”,开展经常性交心谈心,形成了大事多商量,小事多原谅,个人要自量,团结尽力量的和谐氛围。市委书记郭静向全市党员干部作出“三要三不要”庄严承诺:要追求名节,不要追名逐利;要以权谋事,不要以权谋私;要心怀敬畏,不要胆大妄为,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好“一班人”、影响“一群人”、团结“一方人”,打造了清清爽爽、健健康康的从政环境。

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关注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在对待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的态度,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在长期默默无闻工作中的境界,强化“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责任担当,弘扬“做官务必做事、做事绝不做秀”的务实精神,让有为者有位,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先后从发展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提拔重用实绩突出的干部30多名。开展换届风气监督专题培训160人次,向党员干部发放学习资料5000多份,制发换届纪律提醒卡2万多份。组织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4000多份。市纪委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对45批次2047名换届人选进行廉洁鉴定,对66人提出不能任用的意见。市委巡察办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发现及移交问题线索14条,立案2件,使换届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选优配强市镇两级领导班子。

三是严厉整治为官不为。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访偏远、访企业、访贤才,促典范城市创建”活动、“谁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大讨论活动,鼓励干部争做尽职尽责的马良,不做失职失责的马谡。通过电视问政、行风热线、纪委再监督,对那些困难面前当逃兵、关键时刻撂担子、占着位子不干事、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干部,从严问责。先后有13名干部被通报、2个考评不合格单位的“一把手”被降职处理、8名履职效果不佳的单位“一把手”被交流调整、5个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被电视问政。同时,积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容错免责与懒政追责“双管齐下”,给干部减压同时又适当“上套”,形成鼓励改革、宽容失误、遏制腐败、干净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今年全市没有处分过一个因为探索试验、改革创新而出现失误或错误的领导干部,而且还为10多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我市推动干部履职尽责的经验得到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肯定,并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党建要报》和省委《政策》杂志上进行了刊发。

四、坚持支持保障,强化监督执纪新支点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坚决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既充分理解、充分信任,又份外关心、份外支持,坚决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强后盾。一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聚焦主业。取消了纪委招商引资任务,将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由77个清理调整为9个。在今年5月,襄阳市纪委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全部专职专责通知下发后,市委立即行动,在一个月内,将全市10镇(办、区)纪委书记一次性调整到位。二是坚持不懈地支持工作保障。9月,按照边组建、边巡察、边完善原则,我市在襄阳市率先设立市委巡察工作机构,组建巡察人才库,成立巡察组,并将办公用房、执法用车及时调配到位,办公经费拨付到位,有力保障了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一以贯之地支持队伍建设。坚持配齐配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班子,表现优秀的及时予以提拔重用,激活纪检监察队伍这“一池活水”。今年,市委对市纪委9名干部提拔重用,将3名乡镇纪委书记提拔为镇长,使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成为市委培养使用干部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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