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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纪委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8日 14:33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宜城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保持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笃行致远,步步推进,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内监督。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的政治职责、最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和主体责任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一是始终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先后3次组织市委常委带队检查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对发现的7个方面173个问题全市通报,限期整改,以督查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此做法受到襄阳市纪委领导充分肯定,《湖北纪检监察信息》也予以刊发。严把党员干部廉洁意见回复关,针对表彰、提拔等工作要求共对39批次378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洁鉴定,对7人提出了否定意见。二是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巡察、专项监察等方式对全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对相关单位存在的谈心谈话记录打印、无谈话记录、他人代写、函询不在民主生活会上做情况说明等8个问题全市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三是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围绕宜城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防汛救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扶贫攻坚、棚户区改造、三访一促、环保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会同市委督查室开展监督检查25次,通报批评单位12个,既在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中积极作为,又有力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当好党委决策的“建议员”,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抓严、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协助市委将上级党委、纪委每次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每个重要指示、典型案例通报,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精心组织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促进风化俗成。举办廉政电影播放周活动,播放影片140场次,观影党员干部达到2万余人。参加襄阳市党纪法规知识竞赛并荣获三等奖。二是做表率,把准政治方向。制发《关于实行“两谈话两报告”制度的通知》,印制《宜城市“两谈话两报告”工作记录本》,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直各单位班子成员,963名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人手一册,纪实填写,全程留痕。市委书记郭静同志先后三次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两谈话两汇报”工作,带头与市委常委、镇办党委书记谈心谈话,廉政约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后3名单位“一把手”,并集中听取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开展“两谈话两汇报”工作情况报告。将“两谈话两报告”作为落实“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谈话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放提醒卡和督办卡75张,制定防范措施62条。为全市1142 名市管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对科级干部廉政监督。三是严问责,提升政治责任。在年初的市纪委全会上,责成近年来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王集镇、板桥店镇、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4个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市纪委委员质询,现场评议打分,在全市党员干部中产生强烈反响。今年以来,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问题,共对79名党员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其中,立案审查28人,组织处理51人,涉及科级干部15人,党政“一把手”4人。

三、坚定不移地整风肃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保持压倒性态势决不松劲。一是坚定遏制腐败目标不动摇。紧盯“三种人”,坚持质与量并重,以量提质、以质促量,铁腕反腐不手软。全年受理信访举报303件,初核326件,立案275件,其中大要案31件,副科级以上干部22件,“两规”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年初针对市区违建较严重的问题,组建1个法规政策组、11个调查组实行“攻坚战”,快速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违建、以权谋私案件45件,有力遏制了违建泛滥势头。在3月份查办大雁工业园区原党委书记江艳案时,组织精干专班,科学分工,团结协作,精准打击,迅速查清了违纪违法事实,移交检察机关,在全市形成强大震慑。二是科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开展谈话97人次,组织全市“四大家”班子成员、各镇办区、市直各部门班子成员420人集体观看“王士金案”警示教育片、阅读《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参观襄阳市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展,让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做到讲政治、知敬畏、重品行。三是突出标本兼治。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在襄阳市率先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电子信息化平台,让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插上“科技的翅膀”,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后半篇”文章。襄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吕义斌同志予以批示肯定。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对4名干部工作失误予以免责处理,在全市发挥了鲜明导向作用。

四、坚定不移纠正“四风”,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执纪监督重点任务,突出从“小事”抓起,抓紧不放,整改彻底,切实抓出成效。一是明察暗访不间断。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42次,发检查通报5期,对24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全市通报批评、4个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在电视台开设的“党风政风曝光台”上公开曝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6件,党政纪处分26人,下发通报4期,通报曝光26起典型案例。二是专项整治不松劲。集中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发现问题464个,整改464个,组织处理2人,通报批评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17人,通报曝光2人。查处“小官巨腐”问题 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组织开展全市村(社区)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清理腾退办公房用房54间,面积759平方米。对3个项目建设指挥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指挥部在落实“三重一大”、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4个方面存在28个问题,制发检查建议书,责令3个指挥部限期整改。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2万条万条,查实问题线索5361条,问责处理526人,其中立案调查6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464人,收缴违规资金43.63万元。11月份,启动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将利用8个月时间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明察暗访、每月通报曝光,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目前已制发通报2期,对9件典型案件予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三是履职尽责常监督。在全市开展“十佳十差”评比活动,对全市150家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基层单位、139家行政执法类二级单位、45家公共服务类进行综合测评,拟在下周邀请100家企业代表、75名“两代表一委员”、150名村(社区)群众代表开展评议活动。根据评议综合结果,评出“十佳十差”基层单位。认真开展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经过第三方电话抽访调查、网上问卷测评、专项检查和平时工作考评、集中民主评议,11个部门的综合评估结果均在90分以上,全部被评为优秀等次。强化履责监督,举办电视问政节目3期,现场问政20个单位,问责整改不力单位7个,党员干部5人(次)。

五、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牢固树立“应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观念,紧扣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等“三大重点”,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制定下发了《2017年中共宜城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和《中共宜城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出台了《中共宜城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等规章制度12个,确保市委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两轮巡察,巡察单位12个,发现面上问题268个,已整改86个并建章立制23个;移交党员干部个人问题线索276个,其中市管干部问题线索30人,占38%;立案查处54人,组织处理121人。我市在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扩大)会、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公开通报巡察工作情况,设立巡察审计组、大数据工作专班、统一回访督查组、约谈巡察组长等方式方法得到襄阳市委巡察办充分肯定。目前,正在对照襄阳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紧盯市委项目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

六、积极稳妥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襄阳市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会议,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宜城市迅速展开行动,组织专门调研,出台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的落实。11月13日下午,市委书记郭静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讨论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确定办公办案场所,安排人员转隶、财政保障等工作。会议决定将原炮团办公大院整体移交给市纪委、监委办公。11月16日、24日,两次召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讨论修改了改革总方案、领导班子组建方案、检察机关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方案,确定了监委领导班子配备初步人选。市纪委先后召开4次书记办公会、常委会,讨论改革总方案、人员转隶方案、机构设置方案。主动协调检察院、组织部、政法委、编办等单位依职履责。截至目前,转隶编制数已经确定,转隶人员已经确定,档案进行了专审。组织部根据市委意见制定了监委班子成员人选方案。人大办根据改革要求,在12月22日至24日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六届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监委主任,成立监委。随后召开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监委副主任、监委委员。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路线图逐一落实到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贯彻中不走样、不跑偏。

七、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全面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央纪委的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加强自身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做到绝对忠诚不失向,恪尽职守不失责,形象优良不失范,坚守底线不失控,严教严管纪检干部。一是教育从严,筑牢“防火墙”。 市纪委常委会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和党章修正案,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体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到襄阳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举办“打铁还需自身硬”演讲比赛,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举办全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全市11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省、襄阳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学深学透两《准则》、三《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今年,我市在襄阳市级以上主体媒体用稿269篇,其中省级以上63篇。二是管理从严,织密“监督网”。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确定25条负面清单,实行“八小时以外”重大活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表重要言论审批报备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严教严管纪检干部。三是监督从严,严防“灯下黑”。认真梳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14个,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以最坚决态度,刀刃向内,纯洁队伍,清理“门户”。先后函询3人,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2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严管的同时,着力培育对党忠诚、克难攻坚、勇于奉献、团结清廉的团队精神,纪委常委汪勇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王集镇纪委书记潘华明同志忘我工作病倒在大数据核查一线,中纪委网站和省、襄阳媒体予以了关注和宣传。省纪委经验交流刊发了我市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经验,吕义斌书记予以肯定批示,并在襄阳市纪委经验交流刊发。

2018年工作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党章对纪委职责作出新定位,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吹响了冲锋号。宜城市纪委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毫不动摇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以新作为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宜城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有新气象新作为。综合运用市委巡察、派驻监督、主体责任监督等手段,着力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落实。坚持在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既围绕精准扶贫、环境治理等市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营造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净化、不断优化宜城政治生态。

二是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上有新气象新作为。深刻领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信号,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密切关注“四风”变异新动向,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锲而不舍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化俗成,绝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用足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加大对不作为问题的查处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的领导下、纪律的约束下、人民的监督下,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带动党风政风向善向上。

三是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当好参谋,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大主意、出好主意,提出决策建议。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抓严、抓深、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矢志不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两谈话两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名党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好问责“利器”,强化“一案双查”,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逐级落实、层层到位。运用好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软件信息系统,加强对受党纪处分党员的回访关爱、后续教育管理,既彰显执纪的“铁律”,又体现执纪者的“温度”。

四是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有新气象新作为。深刻领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目标,保持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强力推进“打虎”“拍蝇”,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着力巩固压倒性态势。按照“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聚焦民生、扶贫等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问题,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保障。推进标本兼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是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有新气象新作为。深刻领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要求,制定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制度,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突出政治巡察,实行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学习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消化吸收三个试点省市的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加快推进新办案场所建设,为合署办公创造良好条件。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纪律关,做深做细做实转隶工作,实现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确保在改革的过程中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反腐败力度不减,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六是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上有新气象新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认真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增强执政本领”要求,加强转隶后干部的培训,说好“纪言纪语”“监言监语”,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拥护者、忠实践行者和坚强捍卫者。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备案回避、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定,对打听案情、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的严肃查处,构建严厉的自我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国家机关监督、媒体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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