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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36人次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 11:42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现将反映你的有关问题摘要转你,请按照书面说明的有关要求对以下问题如实作出说明……”近日,市农业农村局三名干部收到了该市纪委送达的函询通知书,这是市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问题干部及时发声的工作常态。

坚持“严”的主基调,市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惩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严管厚爱贯穿监督全过程、全阶段,在早发现上深化,把惩和治结合起来,增强“四种形态”运用的精准性、实效性。今年1-11月份,我市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3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40人次,占比63.4 %;第二种形态153人次,占比28.5 ;第三种形态23人次,占比4.29 %;第四种形态20人次,占比3.73 %。

在“四种形态”具体实践中,市纪委将信任激励干部与严格执纪监督相结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表现等情况,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形态”转化,做到宽严相济,让纪律既有“刚性”,又有“温度”,切实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

同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扫黑除恶等重点,将“打虎”“拍蝇”“猎狐”相结合,加大监督力度,对监督发现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震慑。

“我们在贯通运用好‘四种形态’的同时,积极在‘治未病’上下功夫,用好身边‘活教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力求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市纪委副书记、纪委副主任丁海英介绍。

今年,市纪委监委坚持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因岗、因人、因时分析研判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例,编发警示教育读本600余册,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20场次,对228名受处分干部开展跟踪回访,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律建设,强化政治关怀,做实“后半篇文章”。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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