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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被查处 澄清正名鼓干劲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5日 08:38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经查,盛某举报向小河派出所副所长熊某行贿现金2万元的问题线索不属实,涉嫌诬告陷害,现转你局依法处理……”近日,在市公安局公开澄清正名大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丁海英当场将涉嫌诬告陷害公安干警熊某的问题线索移交给市公安局调查处理,同时为熊某进行公开澄清正名,还清白者以清白。

据了解,2019年1月,因涉嫌非法采沙、故意伤害等罪名,小河镇民政村群众盛某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在讯问过程中,盛某供述,其曾向小河派出所民警熊某行贿现金2万元。收到市公安局移交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此事进行初核,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发现盛某的供述纯属虚构:2017年,盛某受雇在小河镇辖区某沙场做看护工作,民警熊某在制止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中,曾多次警告盛某不能非法采砂,一旦现场抓获,将依法处理。盛某被拘留后,本能认为是熊某“下黑手”,于是捏造行贿事实对熊某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打着检举揭发的旗号,实施诬告陷害的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丁海英表示。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省纪委为干部澄清正名等两个工作办法,建立了与组织人事、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信息沟通和协作机制,重点对扫黑除恶、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举报办案人员违纪违法办案线索进行核查,对不实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调查结果并进行公开澄清,为干部履职履责保驾护航。同时,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不当利益的,要求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消、撤销、收缴或宣布无效,并对诬告陷害者依法追究责任。截至目前,我市共为5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对1起诬告陷害行为进行查处。

“我们不仅要用党的纪律约束干部,更要用党的政策保护干部。”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查处打击诬告陷害、容错免责、澄清正名等工作力度,既集中查处问题,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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