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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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1日 10:05 宜城市纪委监委 |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其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
宜城市委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人大、纪检、组织、检察、编制等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蹄疾步稳推进改革向前。2017年12月25日,宜城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2018年10月,全市所有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全部挂牌成立。2019年6月,进一步深化派出机构改革,成立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2020年以来,全面规范镇(街道)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标准化建设,全市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制度优势逐渐转化为治理效能。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通过改革,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有效解决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等问题,构建起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贯通起来,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通过改革,建立起纪委监委、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之间的办案协调机制;密切了纪委牵头,42家执法单位参与的反腐败协调机制,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制衡,完善了纪法衔接、法法衔接。
二是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监察体制改革以后,监察范围扩大到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消除了以往的监督死角和盲区。据统计,全市新增监察对象3346人。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10个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坚守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着眼于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抓好重点监督,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推进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标准化建设。实行纪委书记专职专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选优配齐配强234个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印发了《宜城市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手册》,使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采取集中办班、以会带训、以案带训等方式提高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履职能力,解决村级纪检监察队伍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2020年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05件;处分184人,其中科级干部26人;留置7人。各项数据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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