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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1月宜城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4日 11:19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襄阳市纪委监委和宜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宜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疫后重振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2020年1-11月,宜城市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87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29件,一般干部35件,其他人员123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有效处置每条问题线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稳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使用“四种形态”处置23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4人次,第二种形态145人次,第三种形态22人次,第四种形态17人次。

二、立案情况

2020年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5件,其中科级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一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市法院张某、市公安局陈某等7人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采取留置措施,留置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广泛发布。这些腐败案件的查处,展示了对腐败问题和腐败分子的雷霆攻势,震慑了腐败分子,体现了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先后查处疫情防控失职失责等问题2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用铁的纪律保障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

三、结案情况

2020年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结案19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184人(其中党政纪双处分12人),涉及科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43人,其他人员123人;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136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29人;给予政务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9人、行政降级3人、撤职5人、开除5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上级纪委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努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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