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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4日 17:28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1.刘猴镇李垱社区无职党员赵耀军醉驾问题。2020年1月22日晚,赵耀军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荆门市凤袁路与碧桂园路交叉路段行驶时,被荆门市公安局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后驾驶。2020年6月11日,赵耀军因危险驾驶罪被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0年11月9日,宜城市纪委给予赵耀军开除党籍处分。

2.小河镇坪堰村村医李健平醉驾问题。2020年6月8日,李健平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至小河派出所时,被值班民警发现,经鉴定属于醉酒后驾驶。2020年7月16日,李健平因危险驾驶罪被宜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0年11月9日,宜城市纪委给予李健平开除党籍处分。

3.市城关中学教师周全酒驾问题。2020年7月20日晚,周全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襄大新村门前路段时被宜城市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0年7月22日,宜城市公安局给予周全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6日,宜城市纪委给予周全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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