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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6日 15:47 宜城市纪委监委 |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
据宜城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宜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宜城市雷河镇和平村农经站长程慧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报冒领和收入不上账手段,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数额较大,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慧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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