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纪委监委
您当前的位置: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 正文
宜城市郑集镇中心学校政工员望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5日 16:57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据宜城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宜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宜城市郑集镇中心学校政工员望明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担任郑集镇中心学校政工员的便利,采用虚报、重复申报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望明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六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市监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望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宜城市纪委监委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宜城市中华路18号  电话:0710-4224107  Email:clevernwt@126.com

备案号: 鄂ICP备17002392号-1    技术支持:襄阳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