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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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4日 09:39 宜城市纪委监委 |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宜城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在襄阳市纪委监委和宜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稳中求进,在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决战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打伞”、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筑牢纪检监察基层基础等工作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为宜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开展疫情防控监督。下发《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明确最严战时防控纪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尽锐出战,围绕重点人员管控、重点场所管理、卡口值守、消毒杀菌、生活物资配送、特殊群体关心关爱等重点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压实了党委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筑牢了市、镇、村(社区)三道防线,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了疫情防控总体战、人民战争的胜利。同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追责问责116人。
——优化营商环境。选派40名科级干部担任作风监督员,对52家重点企业复工复产、优惠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进行走访调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销售、培训等37个难题。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举办2期市民问政,曝光11个问题,督促11个部门限期整改。在全市开展“比学习、创一流、树形象”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对33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涉企服务股室负责人进行评议,督促涉企服务部门切实转变作风,打造让企业和群众都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
——做实同级监督。全面落实“五个一”同级监督机制,先后就落实脱贫攻坚、整治违法建房等工作向县级领导干部发送责任清单或监督提醒函45个,对9名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开展谈心谈话、发放廉政风险“两卡一书”,为市委领导班子进行精准政治画像,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开展选人用人监督,2020年共开展廉洁鉴定2147人次,对7人提出否定意见,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细化作风监督。落实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举措,紧盯关键节点,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查处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207人,印发作风问题通报3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个。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约谈函询52人次,抽查核实18人次。同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先后为136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联合政法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开展重点监督。围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监督,发现管党治党不力、政治生活不严肃、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等27个问题,分别发函督促整改。围绕脱贫攻坚开展监督,对上级交办的2352条问题线索开展交叉比对核查,查实线索646条,立案19人,组织处理124人,追缴违纪资金31.8万元,公开通报工作队作风不实问题20个。围绕生态环保开展监督,开展“点题式”督导调研13次,督促整改问题37个。围绕汉江退捕禁捕开展监督,督促市场监管、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履职履责、抓好问题整改,实现了汉江“清船”“清网”“清江”的目标。围绕重大风险防控开展监督,纪委副书记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16次,指出重大决策中的廉政风险点8个,提出合理化建议12个,有效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重大投资风险。
——强力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统筹各方办案资源,集中优势兵力,对腐败案件做到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11件(次),立案245件,党纪政务处分225人。其中,科级干部34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67件,追责问责23人。这些工作回应了群众呼声,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得到了上级党委、纪委的充分肯定。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坚持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通过“逐案过筛、协调深挖、领导包案、直查直办”等方式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立案查处12人,先后对宜城市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张某、公安局原副局长陈某、王某、治安内保大队原教导员李某等4人采取留置措施,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持续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组织开展了2轮常规巡察和2轮回访督查,对11个市直单位和12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提前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面上问题921个,党员干部个人问题线索18个。对第八、九轮巡察反馈的951个面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督查,整改销号问题905个,整改率达95.1%。追缴资金125.45万元,推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316项,问责291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惩贪治腐、制度建设和警示教育一体推进,向35名党员面对面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5场,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多人次。通过廉政党课、知识测试、电影巡演、图书巡展、书画创作、家庭助廉等方式,广泛宣传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让廉政文化浸润人心、化风成俗。不断挖掘经验、总结成绩、选树典型、弘扬正能量,纪检监察宣传稿件被中央级主流媒体采用53篇,省级主流媒体采用120篇,襄阳市级主流媒体采用291篇。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常委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等方式,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知识学习,夯实意识形态阵地,坚决抵制“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坚持“学、讲、考”结合,实现市、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同步培训、同步提升,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公开选调9名年轻干部,增添了干部队伍活力;13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获得市委提拔重用。坚持刀刃向内,为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每年更新、定期抽查,排查机关各个岗位廉政风险点,提醒谈话2人,函询4名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梳理机关22项管理制度,绘制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谈话函询等11项工作流程图,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
——加强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高水平推进镇、村纪检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齐224个村(社区)纪检委员和监察信息员,更换21名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村级纪检委员。制定镇、村纪检干部职责任务清单和信息报送办法,提升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2020年,村级纪检委员参与财务审核、资产资源处置、项目建设监督,审减不合理村级财务支出33.6万元,参与化解矛盾纠纷720多件,审核纠偏各类资产资源发包合同50多份,清收欠缴的集体资源发包金20余万元。
一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不正之风树倒根存。一些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一些领域和环节廉政风险仍然较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还需加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不足。这些问题警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以一刻不停、一严到底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今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也是我市加快疫后重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清廉宜城建设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我市“千亿级、五十强、幸福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深刻领会党中央坚定不移正风肃纪的决心意志,主动把监督融入全市“十四五”建设大局之中,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肩上有责、手里有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求什么,就重点监督什么;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十四五”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严肃查处“七个有之”“两面派”“两面人”问题。凡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或阳奉阴违的人和事,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强化对换届工作的监督。2021年是市、镇、村三级党组织换届之年,做好换届工作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工作环境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事业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对搞小团体、小圈子、拉票贿选的,要严肃制止、坚决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嵌入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诬告陷害等行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两面人”和腐败分子混进各级领导班子。同时,根据过往经验,换届期间,一些干部容易出现工作状态萎靡、心浮气躁、不担当不作为、心中揣着“小九九”、打“小算盘”、搞“小圈子”等“换届综合征”,要加强对这种不良现象的监督检查、谈话提醒力度,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始终保持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规范监督制度和监督体系,不断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协助市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重点完善各级“一把手”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贯彻《全省各级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见(试行)》,明确3类监督对象,把握8项监督内容,用好15种监督方式,不断提升同级监督的权威和质效。推动“一单一函一回执一谈话一报告”同级监督机制向镇、村延伸,把同级监督嵌入乡村振兴全过程,实现市、镇、村纪检组织三级联动,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确保集体资产增值、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推进多种监督协同贯通。积极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出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的实现路径,通过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力量联动、监督成果共用,推动“一盘棋”全面治理。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为“主线”,以派出监督、巡察监督为“绳结”,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实现“四项监督”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提升监督质效。全面贯彻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调查处置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水平,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对派出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督促派出机构认真研究被监督单位业务流程,找准被监督单位的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做实“嵌入式”监督。完善办案协作区制度和巡察成果运用制度,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实现上级纪委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全覆盖。各地各单位党委(组)要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约谈提醒,把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坚持教育大多数与惩治极少数相结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各地各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干部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从讲政治高度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以“服务年”活动为契机,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四风”老问题及“隐形变异”现象露头就打,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宜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新30条”。巩固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比、创、树”活动成果,进一步梳理完善涉企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对外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纠治服务企业过程中的“庸、懒、散、慢、推”现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准确把握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慎用少用留置、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决不允许滥用审查调查手段,决不允许因违规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抓好清廉宜城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大力开展“清廉宜城”建设活动。以清廉村居建设为突破口,落实“四清单一流程”“五务公开”“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强化“三资”监管,强化民主监督,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清廉政府、清廉机关、清廉单位、清廉企业、清廉校园、清廉家庭建设,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清亲、社会清和、文化清朗的良好生态和发展环境,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更加落地见效,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公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明显增强,廉洁文化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更加提高。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紧盯基层“小微权力”,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腐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同时聚焦粮食安全、汉江退捕禁捕、乱占耕地建房、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金融国企等领域,查处各类作风和腐败问题。与上级步调一致,开展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坚决查处利用司法权力为犯罪分子撑腰站台、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以司法公正换取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加强对惠农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重大民生部署落到实处。强力整治垄断农村资源、强占农用耕地、强行违法建设、偷盗砂石资源、侵吞集体资产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精准铲“乡霸”、除“村恶”、打“行霸”。
做深做实办案“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一案一剖析一建议”,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剖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担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强化标前标后全流程监管。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五说”,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工作,真正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还干部以公道。
(五)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深刻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精准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促进民生政策落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联动巡察、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根据省、襄阳市安排,开展汉江大保护、村(社区)综合服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专项巡察。对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开展回访督查。扎实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及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对六届市委历次巡察面上问题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开展大督办。制定七届宜城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健全巡察监督重点清单、巡察工作绩效评估、巡察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争取市委支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工作,做好公务员招录和人员选调事宜,补齐空编缺员。借换届之机,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抓好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推进“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上下、内外交流,让干部在多岗位历练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壮筋骨、长才干。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凭实绩用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全员培训,分批次轮训镇、村纪检干部和巡察干部。办好“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青年干部读书班”,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展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形成个个奋发有为、人人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密防范纪检监察权越界脱轨行为,坚持“刀刃向内”,从严从重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以铁一般的纪律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守土有责,必须知责于心;守土负责,必须担责于身;守土尽责,必须履责于行。让我们以更加昂扬的战斗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科学的守正创新态度,在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中建功立业,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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