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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巡察“前半篇文章”中存在的问题及初步对策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5日 19:35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巡视巡察的工作方针。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前半篇文章”,居于基础性地位。经过五年的实践,市县巡察基本上都完成了一届市(县)党委任期内对所有党组织巡察的全覆盖,实现了有形覆盖。但由于都还处于摸索阶段,难免在“前半篇文章”中还存在诸多的误区和问题,巡察质效与上级要求的有效覆盖还有较大差距,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所形成的震慑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市县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探索和改进。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一)把握定位和职能不够精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以下两个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对巡察工作的定位学习理解掌握不够精准。感觉政治监督比较大、比较虚,不好查找,往往是就工作谈工作,不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政治高度上开展定性分析,从而导致政治巡察职能泛化、发散;二是对被巡党组织的核心职能了解掌握不够精准。由于时间的限制,巡察人员无法在短时间内对被巡单位职能职责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尤其是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职能,感到有心无力,只好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党建、财务等专业性稍低的问题上,抓不住重点,从而导致查找的问题千篇一律,被巡察单位的个性化职能特征没有显现出来。

(二)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够到位。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进纪委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巡察制度是基层治理体系、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全部,不能单打独斗,要强化一盘棋思想,打通巡察与各方面监督的内在联系,形成监督合力。对照这些要求,各地在实践中开展了一些巡审协作等探索,但都是临时动作,还未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同时,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制度,但刚性不足,导致还存在协调配合不到位、问题线索来源不宽、信息通报不及时、工作合力不强等问题,没有很好地实现信息共享,各类监督没有很好地贯通融合,巡察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发动群众参与不够明显。各级党组织就在群众身边,时刻处在群众监督之下。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发挥到位等等,群众最有发言权。但在实践中,虽然也发布了巡察公告,设置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召开会议进行了宣传动员,开展了走访座谈,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可能受制于参与事务的范围、事务公开度不高、心中存在顾虑等原因,在巡察走访和座谈时,不少受访对象对于相关问题,要么回答不知道,要么回答有某种现象而又不愿提供具体线索和具体对象,即使有问题也不好查实。同时,收到的来信和接待来访数量不多,且大多反映的问题与巡察对象和范围不符,问题线索的收集存在较大难度,线索的质量和数量偏低。

(四)专业人员配备不够充分。巡察工作涉及的各种政策规定较多,有些政策专业性很强,需要专业人员配合参与,比如卫生、规划、项目招投标等。虽然各地建立了巡察人才库,但结构不够优化,数量不够充分。同时,由于协调机制的不完善和现在各个职能部门任务繁重、人员紧张等原因,急需的专业人员难于及时到位。虽然各地在巡察前也组织了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毕竟不是专业人员,也不可能在有限时间内完全学懂弄通,在政策的把握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问题就在眼前而无法主动发现,一些关键问题线索被忽视而流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的震慑力。

(五)熟人社会监督难还有待破解。市县地域较小,人员相识度较高,在实践中往往会给巡察干部带来“两不”问题:一是不想监督。少数巡察人员尤其是抽调人员认为都是熟人,监督过于认真,影响以后交往,犯不着为一两次巡察得罪人,主动放弃严肃认真的监督原则;二是不敢监督。少数巡察人员对权力大的“强势部门”或者有市县领导兼任“一把手”的单位心存畏惧,认为其主要负责人是市县领导,怕不小心得罪了,影响自己的前途。以上两个问题的存在,导致查找的问题往往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抓小放大,看着问题不少,但都是些不痛不痒、鸡毛蒜皮的问题,影响了巡察工作的公信力。

二、初步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和实战锻炼。一是上级巡察机构要定期组织市县巡察干部开展分层分类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对新精神新要求的培训;二是上级巡察机构要加大对市县巡察业务指导和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基层巡察工作中不规范不到位现象;三是上级巡察机构要定期组织市县巡察干部参与省市巡视巡察,让基层干部在实战中增经验、长本领,快速成长;四是增加上下联动频次,实现上下同频共振,同题共答,让规范性要求在实践中落到实处;五是市县巡察机构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对抽调人员的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巡察业务,成为巡察骨干,扩充巡察队伍。

(二)进一步探索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路径和方法。一是结合市县实际,探索建立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信息,开展分析研判,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提高监督效率;二是建立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每轮巡察,对发现的重要情况、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纪巡互动,快查快办,形成震慑。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前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问题线索质量;三是建立巡审协作机制。坚持审计先行,优先对当年审计过的单位开展巡察,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开展巡审同步监督,互通情况、互派人员,实现效果叠加效应;四是加强与司法、行政等监督的协作配合,获得专业支持,精准高效发现问题。

(三)进一步探索发动群众的方式方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通过各种张贴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召开党员群众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每次巡察的重点、被巡对象和参与途径等重要内容,让群众心中有数;二是严格保密措施,打消群众顾虑。同时,要注意改变谈话方式,掌握谈话技巧,多开展引导式、家常式、随机式谈话,避免高高在上的审问式谈话,让群众说出真实的看法;三是加大对老干部、老领导等重点人群走访座谈力度,获取更有价值的信息;四是加快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处置、回复速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树立巡察权威。

(四)进一步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力度。一是把市(县)专业性较强的职能部门主要业务骨干纳入巡察队伍,提升巡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形成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覆盖面广、动态调整的良好局面;二是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保证每轮巡察所需专业人才愿意来、来得了、稳得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考核,加大推优力度,让专业人才感觉到有干头、有盼头;三是加大对巡察专职干部政策培训力度,有计划地提前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讲解本部门政策,提高巡察专职干部政策水平,做到有的放矢。

(五)进一步探索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一是强化对专职干部考核管理,引导树立事业至上的理念;二是加强抽用干部入口把关。对进入人才库的干部要严格考核,重点了解专业水平、担当精神和工作作风,避免临时抽人、现场找人,让素质不高的人进入巡察队伍;三是加大交叉巡察力度。上级巡察机构要定期组织市县巡察机构对重点领域开展交叉巡察,规避熟人社会的干扰,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李曙东)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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