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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3日 16:17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纪委监委概况

第二部分 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纪委监委概况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襄阳市委、襄阳市纪委和宜城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及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中管、省管、襄阳市管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襄阳市委、襄阳市纪委监委和宜城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以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襄阳市纪委监委和宜城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组织部(市监察委员会政治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设八个派驻机构: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组。

3.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市纪委监委现有86人,其中在职72人,退休10人,长期聘用人员4人。对比2019年12月,在职人员减少4人,主要是人员调出调进造成的变动;退休3人使退休人数增加。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宜城市纪委监委在襄阳市纪委监委和宜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被襄阳市委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优秀等次。共开展廉洁鉴定1448人次,对7人提出否定意见,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表彰”。查处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组织处理85人,印发作风问题通报3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个。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约谈函询52人次,抽查核实18人次。同时,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24件(次),立案205件,党纪政务处分184人。其中,科级干部26人,留置7人,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67件,立案20件,追责问责23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件3人。先后对宜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某、公安局副局长陈某、治安内保大队原教导员李某等3人采取留置措施。先后为42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聚焦脱贫攻坚监督,对上级交办的2352条问题线索开展交叉比对核查,查实问题线索646条,立案19人,组织处理124人,追缴违纪资金31.8万元。

第二部分 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合计2316.82万元。财政拨款1715.1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补助拨款收入1455.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5万元,本级政府专项安排的收入235万元。其他收入601.72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合计23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7.1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4.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1294.33万元。

2019年度年初预算收入为1649.38万元,支出预算为1649.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年初收入支出预算比上年增长667.44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纪委要求采购国产化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完成信息化建设替代工程。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0年度预算调整收入为19633532.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33532.82元;支出预算调整为19633532.82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0976.02元,包括人员经费14298607.11元,公用经费1982368.91元;项目支出3352556.80元。

2020年度决算收入为19633532.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33532.82元;支出决算为19633532.82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0976.02元,包括人员经费14298607.11元,公用经费1982368.91元;项目支出3352556.80元。

2020年预决算执行一致。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20年度总收入1963353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33532.82元,占总收入的100%;全年总支出19633532.82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0976.02元,占总支出的82.92%;项目支出3352556.80元,占总支出的17.08%。

2019年全年总收入17298936.16元,2020年比上年增加2334596.66元,增加13.5%;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

2019年全年总支出17298936.16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2334596.66元,增加13.5%;增加原因是上级纪委要求全面替代国产化计算机工程,信息化建设电脑采购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87189.4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996.42元、公务接待费77193元;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320367.5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260.58元、公务接待费111107元。

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735.84元,增长0.35%,增长原因是疫情期间,对各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造成车辆维护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33914元,减少30.52%,减少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无公务接待及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年会议费支出14510元,2019年度会议费9119元,比上年增加5391元,增长59.12%,增长原因是纪检监察事务及疫情防控会议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与2019年度均无培训费用支出。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633532.82元,财政拨款支出19633532.82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0976.02元,包括人员经费14298607.11元,公用经费1982368.91元;项目支出3352556.8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2020年末资产合计8950145.44元,其中流动资产16685元;非流动资产8933460.44元。

2019年末资产合计6407362.44元,其中流动资产11685元,非流动资产6395677.44元.

与上年相比,资产增加2537783元,增加13.97%,主要原因是按照新的会计制度,2020年补提了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3个,资金2316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年初预算为23168200元,调整后的预算数19633532.82元,因工作需要在预算的基础上调减项目经费3534667.18元,总执行数3534667.18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达到预期各项目标。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无。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绩效管理、预决算填报、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单位按照宜城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单位2019年度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对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无。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无。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附件:宜城市纪委监委2020年决算表.xls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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