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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 提升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1日 08:41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在这起案件中,涉案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用于炒股,但是违纪事项存在违规收费未查清、支出未查清、责任划分未查清等问题,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议退回补充调查。”日前,市纪委监委审理人员就一起涉嫌挪用公款案提出审核退查意见。

“《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审查起诉等监察工作各环节程序都作出细化规定,为我们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桂向东表示,将结合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掌握监察调查措施的条件和标准,养成综合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指导工作的行动自觉。

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家本领。自《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先学一步做表率、深学一层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常委会会议、理论中心组等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带动全系统不断深化学习。同时,依托支部主题党日、青年干部读书班等载体,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人人学”的方式,分层分类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淬炼专业技能,增强“内功”,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迅速提升对《监察法实施条例》实际应用能力。

市纪委监委还积极推动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严格依据监察法规定的6类监察对象,结合实际,量身定制学习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推送与《监察法实施条例》相关的权威解读,并向510名市管领导干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帮助“关键少数”明晰纪法红线,守住行为底线。同时,采取展板展示、LED屏展示、漫画图解等形式,不断扩大知晓面,营造学法用法新高潮。

“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重在以知促行,我们将以身作则,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实里做,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严以用权、廉洁用权,为清廉宜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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