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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2日 16:30 宜城市纪委监委 |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
“徐某于2021年12月2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目前未过影响期,建议不予推荐表彰……”开春以来,针对组织部门和多个市直单位就干部选用评优工作征求的廉政意见,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对相关候选人开展廉洁鉴定,对其中1名“带病评优”候选人说“不”。
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表先、职级晋升等推荐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在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组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联合“会诊”,系统梳理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及受理、党纪政务立案和处分等方面的情况,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经系统核查、综合研判,作出全面、客观、真实的回复。
干部清正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上对候选人逐一把脉、耐心甄别,切实挑选出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作风一贯良好、值得组织信任的清廉干部,过滤掉个别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七个有之”等问题的候选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把好第一道关。
“每年开春是评优表先的高峰期,纪检监察机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不仅要及时高效,而且要坚持审慎精准,通过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程序关、事实关,切实甄选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决把‘带病干部’拦截在‘关外’,守好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表先的前沿关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向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14批次668人,其中建议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人。(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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