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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落实纪检监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5日 08:53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各镇(办、区)纪(工)委,各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委局机关各室:
为了大力宣传总结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及时报道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加强调查研究,破解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圆满完成上级纪委下达的信息报送、宣传报道、调研任务,现就进一步健全落实纪检监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制。年初确定全年用稿数量,实行任务到人,考核到室(单位)。具体任务分解情况见《附表》。宣传调研室负责对报送的稿件归口登记、统一整理上报,对各镇(办、区)、各派出派驻机构、机关各室稿件报送、采用情况每月一通报。
二、领导负责制。委局班子成员要带头谋划,以上率下。分管常委要结合分管的工作,注意挖掘信息点子、宣传素材和调研课题,指导、督导分管室的同志对业务工作中的亮点、经验及时进行归纳、提炼,形成有价值的信息宣传稿件或调研报告。各镇(办、区)纪(工)委、机关各室、各派出(派驻)机构负责人要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带头写稿,定期为干部、信息宣传骨干出思路、改稿件,督促干部多写稿、写好稿,确保完成全年对上用稿任务。
三、每月例会制。每月初,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信息宣传工作例会,由各地各单位信息宣传骨干参加。(1)对信息宣传稿件择优进行集体点评;(2)收集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定题到人;(3) 明确阶段性信息方向性选题,会商形成写作提纲并确定执笔人;(4)开展写作知识、技巧、经验探讨交流。
四、审核把关制。各大报纸、新闻网站原则上可以自行投稿。对外宣传稿件和反映工作特色、亮点、经验的信息稿件,需经分管领导润色修改、审核把关后报送宣调室。凡是反映本市重大突发情事件、负面信息或问题分析类信息稿件,必须经委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把关签字后方可上报。向省、襄阳市纪委网站报送的宣传稿件一律由宣传调研室归口上报;内部信息稿件经宣传调研室收集整理后由办公室通过内网归口上报。
五、考评激励制。将各镇(办、区)、各派出(派驻)机构、各室全年宣传信息调研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适当提高分值权重。委局机关每年以评选“写作能手”的方式,对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2017年宜城市纪委监察局宣传、信息任务分解表
 
中共宜城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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