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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0日 09:57 宜城市纪委监委 |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
“乐某某违纪违法案综合卷立案决定书未经领导签批、扣押涉案款物无见证人签名、证据卷全卷为复印件未加盖印章并未标注出处来源、缺少部分堵口串供关键笔录……”近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审查调查组移送的一起留置案进行形式审核,并提出了29条审核意见。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紧扣案件审理关键环节,严把案件审理程序关、证据审核关、监督制约关,一体抓好违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把好审理程序关。案件移送审理后组建2人审理小组,严格按照形式审核、阅卷、审理谈话、出具审理意见、召开室务会、形成审理报告、纪委常委会集体审议等步骤进行审理把关,既对案件程序进行审核,也对文字材料的细微问题进行把关,确保程序合规合法。今年来,市纪委监委共审理案件41件,提出审核意见400余条。针对申诉案件,坚持“审复分离”原则,另行组成申诉复查小组,全程独立完成复查复审,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把好证据审核关。在审理案件证据时,既对证据材料及其定性处理意见进行审阅,又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及据之间是否矛盾进行鉴别,针对案件存在的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等问题,不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逐案提出“书面体检报告”,督促退回补证、补查,确保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合规。2021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办理11件违法犯罪案件,没有1起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检察机关退查。
把好监督制约关。紧盯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通过提前介入审理、补充审查调查等措施,充分发挥监督制约职能。同时,发挥审理谈话的监督作用,做实做细案件审理谈话,在与违纪人员审理谈话时详细核实核对办案程序、案件事实、定性及量纪等关键问题,倒逼办案单位在办案过程中不断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案件审理是查处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水平的重要窗口,我们将从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等关键环节入手,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打造‘铁案工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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