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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第一种形态” 解决小“病症”涵养好风气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5日 09:07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市纪委在对我单位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机关无人值守。你本人存在对局机关疫情防控监管不力的情况,今天局党组对你进行提醒谈话,希望你能正视问题,做到思想不松懈、责任不松动、工作不松劲。”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陈卫华对疫情防控监管不力的分管副局长黎某进行提醒谈话。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出监督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对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13种情形,用好8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处理,综合运用诫勉、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因人施策、对症“开方”,为干部“修身正骨”。对小问题严批评、多敲打、勤警醒,把“第一种形态”融入日常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咬耳扯袖、纠正偏差,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针对部分单位不敢用、不会用、不想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先后向委宣传部等6家单位发放《关于落实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提示函》,开门见山点问题,聚焦重点提建议,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既要防风险,更要治“未病”。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诫勉22人,批评教育、约谈28人,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8人,通报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

“我们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对‘小病’早提醒早治疗,让党员干部认清问题、及时改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作者:李进 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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