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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三字诀”把好“三道关” 助推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3日 09:01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你们证据卷中票据反映的数额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认定的数额不一致,要进行补证……”近日,市纪委监委在审理王某某等人涉嫌犯罪案时,对其中存在的证据不充分问题退回审查调查组补证。

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市纪委监委念好严、实、准“三字经”,把好案件审理“三个关口”,全力打造“铁案工程”。

聚焦“严”字,把好办案程序关。始终坚守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定位,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和查审分离的要求,对所有案件从办案程序、查办案件手段、保障党员权利、审理程序、处分执行程序等多个方面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依纪依法办案。办理申诉复查复审案件时,严格实行“复审分离”,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聚焦“实”字,把好事实证据关。对受理的每一件案件,先审阅证据材料,熟悉案情,再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之间是否矛盾进行审查。针对案件存在的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等问题,不搞“好人主义”,逐案向办案单位提出“书面体检报告”,督促补证、补查,既防止“孤证定案”或“口供定案”,又提升办案单位的“证据裁判”意识。今年来,针对案件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审理室共对受理的53件案件提出完善证据意见130余条。

聚焦“准”字,把好定性量纪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依据纪法、事实两个“定量”,客观分析违纪违法背景、主观动机和实际行动等“变量”,合理运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分情节,真正将党的政策和策略落实到审理工作中,既体现“惩前毖后”的“硬度”,又彰显“治病救人”的“温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共对主动投案、主动说明情况且符合“自查从宽”条件的12名党员干部免予党纪政务处分,有效保护了政法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案件审理既是纪法贯通‘关口’,更是法法衔接的‘出口’,我们将继续把好程序、证据、量纪三道关,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作者: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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