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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2日 01:44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规矩纪律,现将2起落实疫情防控不力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交通运输部门对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企业宜城市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局党组要求,没有把管控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在落实对重点人员及重点场所管控中措施不力,工作不严不实,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已对该公司总经理予以停职。现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针对本系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程序。

二、市住建等部门对公租房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11月24日,我市在排查中发现,市住建局所管理的白庙公租房小区外来企业人员存在长期未做核酸的情况。市住建局、鲤鱼湖社区未能及时掌握白庙公租房小区内居住的外来人员情况,小区未有效落实场所码使用管理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主体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漏洞。现责令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鲤鱼湖社区针对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程序。

上述问题暴露出我市部分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上不严不实不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鉴,汲取教训。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战略,坚决落实“四早”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执纪监督组    

                          2022年11月26日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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