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为了教育警醒全市党员干部,现将七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雷河镇七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周祖贵滥发津补贴问题
2012年至2014年,周祖贵以征地拆迁任务大,村干部没有节假日为名义,为七里村五名干部发放工资补助三年共计17.93万元。2016年5月17日,周祖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雷河镇七里村农经委员胡友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207国道改道、中华大道等项目建设期间,七里村先后为拆迁指挥部干部及工作人员违规列支招待费38.3438万元,且全部为白条入账。2016年5月17日,胡友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王集镇庞居村村干部庞礼绒、张万平、胡永学、胡建国违规参加婚礼问题
2016年5月2日中午,王集镇庞居村干部庞礼绒、张万平、胡永学、胡建国4人,违规参加庞居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胡建勇的婚礼,并分别送去了礼金。2016年7月26日,庞礼绒、张万平、胡永学、胡建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宜城市教学研究室工作人员马仁森违规操办儿子婚庆事宜问题
2016年3月13日,马仁森在宜城市万象大酒店为其儿子举办婚宴。在举办儿子婚宴过程中,马仁森除了邀请亲属外,还邀请了部分同学、同事参加。2017年1月5日,马仁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板桥店镇东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曾宪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曾宪军任东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东湾村违规开支招待费共计15.1416万元。2017年1月5日,曾宪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流水镇刘台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赵永泉,支部委员沈泽汉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经赵永泉授意,在沈泽汉的直接经手下,刘台村以干部经济创收奖、收取村集体机动地款补助、发放退耕还林款劳务补助、发放西瓜值班、新村建设补助等各种名义为村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共计22.8914万元。2017年1月5日,赵永泉、沈泽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小河镇中学教师刘强“带彩”打牌问题
2016年7月2日下午2点,刘强与其同学肖××、左××在宜城市清华苑小区的茶馆内打赌注为10元的麻将,被鄢城派出所现场查获。2016年5月18日,刘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对顶风违纪、转入地下的隐形“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辖区内“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中共宜城市纪委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