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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的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20:21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郑集镇畜牧兽医食品服务中心原动物检疫员魏艳在动物检疫中滥用职权等问题。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魏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养殖户收购的活鸭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以每张合格证50元的价格收受“好处费”;帮助其丈夫黄某某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养殖户用黄某某养鸭场的名义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违规申报领取国家养殖补贴16万余元。2024年1月,魏艳受到解聘处理,违规违纪资金被追缴。

二、市汉江初级中学妇委会主任胡冬梅在学校食品采购中履职不力等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胡冬梅在管理学生食堂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让没有卫生许可、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资质的鸡肉供货商将鸡肉销售给学生食堂,造成学生食品安全隐患;违反工作纪律,对食堂采购报销单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他人重复报销采购费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食堂供货商借款5.22万元用于家庭开销支出。2024年1月,胡冬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板桥店镇肖云村党支部委员姚光明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0年至2022年期间,姚光明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发放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在该村部分土地使用性质已变更的情况下,仍连续三年为不具备条件的56块土地申报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95万元。2024年1月,姚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违纪资金被追缴。

四、王集镇联合村七组组长刘丕国违规虚报粮食补贴问题。2023年5月,刘丕国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及其亲属虚报领取粮食补贴,造成较坏影响。2024年2月,刘丕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违纪资金被追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补贴资金错误发放;有的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深刻汲取教训,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侵蚀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宜城市纪委

2024年3月29日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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