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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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0日 08:46 宜城市纪委监委 |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
根据襄阳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至11月襄阳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宜城市纪委监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2月28日,襄阳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宜城市纪委监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巡察整改责任。宜城市纪委监委站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对襄阳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第一时间成立了市纪委监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宜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十四届襄阳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各牵头领导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坚持把领办问题抓在手上研究调度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发《宜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十四届襄阳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99条整改措施,确保一个问题有一名以上牵头领导、一个牵头部室组和若干责任单位、一套整改措施,并逐个明确整改时限。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方案确定的6方面27个问题99条措施,迅速制定每项措施的具体整改实施计划,按照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路径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整改销号制度,一边建立台账,一边推进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导调度,确保取得巡察整改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工作组、整改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巡察工作组、督导问责组,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综合协调、整改落实、调查处理、检查评估、追责问责、舆情监管、沟通汇报等工作,各工作组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坚持一周一督办、半月一调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跟踪核查与效果评估,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在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层面固化成果,实现长效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对汉江入江排污口整治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监督专班,强化监督检查。联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监督检查专班,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全面掌握入江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深入一线走访,开展联合督查。对照监督检查台账和整治标准,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对前期未检查到位的重点检查、逐一核查,做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对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三是坚持动态管理,实行挂账销号。紧盯整治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整治任务,加强统筹安排,系统开展治理,按时按序推进整治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四是坚持开展“回头看”。采取“派出监督+职能部门机关纪委”联合监督检查模式,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已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被监督单位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2.关于“跟踪督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绿色发展领域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领导相关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将石灰窑采石场生态修复作为限期整改监督重点事项,对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建立监督台账,实行“一窑一策”,逐一制定整改标准,确保整改达到规范要求。经过三轮检查验收,全市36座石灰窑全部验收达标。
3.关于“对‘一把手’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监督责任。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湖北省委《实施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在召开的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上,对强化“一把手”的监督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协助市委召开2023年度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做好述责述廉“后半篇文章”,通过持续落实落细监督举措,不断提升对“一把手”的监督质效。二是坚持抓早抓小。督促下级单位“一把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2023年度,实现了同下级单位“一把手”谈话全覆盖。三是把“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制定了《关于在巡察中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求、重点、方法及步骤。在市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中,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纳入重要内容,并进行重点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管。
4.关于“做深做实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督办。市纪委监委坚持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统筹协调,9名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定期对联系的镇(街道)、市直单位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督办,加快问题整改进度。二是加强问题整改审核,把好问题整改“关口”。市纪委监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按照五个到位、三类标准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问题进行研究审议,在《巡察整改监督台账》提出审核意见。召开整改监督专题会议,对前期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研判。三是加强学习,明确监督职责分工。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学习《襄阳市纪委监委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工作规程》(襄纪办发〔2024〕3号)和《市纪委监委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工作规程(试行)》(宜纪办发〔2023〕4号),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监督责任,抓好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做好做实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5.关于“持续纠治‘四风’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制发《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围绕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持续强化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对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截至目前,通报违规吃喝问题2起,其他“四风”问题2起。二是深入整治文风问题。把文风问题整改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巡察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23年12月,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文风不实问题3件,给予3人诫勉处理。三是抓好追责问责。先后追责问责38人次,其中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组织处理36人次。
6.关于“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基础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召开专题会议,对《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工作办法(试行)》精神,进行再传达、再学习;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含巡察办)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测试。二是严格评比考核。根据《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每季度从监督执纪执法平台提取数据,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和每季度上报资料进行考评。三是加强成果运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文件,以案为鉴讲明违反工作纪律的严重性,将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的全过程。
7.关于“清廉宜城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联合市教育局召开清廉学校建设现场会暨清廉宜城建设推进会,督促各清廉载体牵头单位主动查摆问题,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工作方案和路径图,加强对相关牵头单位监督检查,对各大清廉载体得分情况进行通报;将楚都廉洁文化主题公园打造成我市廉洁文化汇聚地、纪律教育主阵地,深入基层加强清廉文化宣讲,将“廉”的精神元素深刻融入基层,加快推进清廉民企建设。2023年度考核中,宜城市清廉民企、清廉机关、清廉文化建设均得满分。
8.关于“量纪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学习成果检验,组织测试4次。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开展案件质量交叉审核的工作方案(试行)》,全面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绘制案件审理全流程监控表,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有力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9.关于“办案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线索案件督办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评查或抽查,加强对在办件的研判分析,及时沟通提醒,实时跟进帮助。成立协作区办案组,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集中力量推进大案攻坚。制发情况统计分析5期,督办函4份,开展专题调度7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公检法机关移送类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减21%,自办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减23%。
10.关于“存在违规办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教育,提升依规办案意识,严格抓好办案工作安全教育,树牢无安全不办案的工作理念。推动制度落实,规范办案程序,严把程序关、质量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动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开展全流程监管大检查,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全周期管理,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11.关于“权力集中领域惩治震慑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推动各部门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及群众身边的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有力监督;扎实推进以案促改,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警示教育、整改落实等环节;结合湖北省先行区建设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推进问题整改。
12.关于“办理信访案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过程管控,对签收、处置、处理意见落实、办理时长进行评比,在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加强质量管控,建立信访件办理台帐,定期开展检查、交叉评查。
13.关于“重复举报居高不下”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采取跟班学习方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复查复核,督促指导办信干部做好反馈解释引导工作;实行防范初信初访转重复访双预警机制(既预警承办单位又预警属地单位“一把手”),同时编写信访举报业务工作操作指南指导承办单位,开展信访件交叉评审和全员接访活动,探索纪法信联动化解办法,妥善化解重复举报。
14.关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成立了联合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线索互移机制,召开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推进会,扎实开展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2023年查处诬告陷害行为5件。
15.关于“深化治理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抓好持续治理,向市卫健局党组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纪律检查建议》,督促指导市卫健局党组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联合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等单位,聚焦殡仪馆设置明显不合理收费项目等6个方面持续强化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16.关于“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2023年全市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全面梳理,先后下发典型案例通报6期,通报曝光60人。二是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持续做好2024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梳理,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已下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通报曝光13人。
17.关于“纪检监察建议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湖北省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2023年度以案促改考核评分实施方案》《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等文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流程图》,让全体干部掌握运用。二是加强对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审核把关。办公室、案件审理室共同对纪检监察建议进行审核把关,并将修改完善后的纪检监察建议提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再上报。三是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评查。制定纪检监察建议评查工作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
18.关于“案例剖析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形成联动工作格局。及时传达各案件承办部门学习《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工作办法》,针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入研究案发原因,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发力方向,有效推动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收集或制发“三书一报告”,及时录入湖北省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并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形成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督促提醒,保持常态化跟进。对查办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时跟进“三书一报告”落实情况,收集备案相关材料并向上级报送。将责任单位整改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内容,督促其落实整改要求、加强警示教育、查纠问题、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三是点对点督办到位。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补充撰写案件剖析材料。
19.关于“党内‘四项监督’体系融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制发《宜城市纪委监委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巡察结束后至2024年3月底,按照“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开展日常监督97次,发现问题141个。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全面、规范的录入平台,先后制发《关于2024年1至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日常监督录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情况的通报》,对各镇(街道)纪(工)委、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市国投公司纪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等单位日常监督等情况进行全面通报。三是强化考核激励作用。根据上级纪委考核重点,对2024年度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更加侧重于对监督检查方面的考核评价,坚持每月公开“评旗、晒榜”,激发全体干部“两争一出”的工作热情。
20.关于“基层监督合力统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统筹“室组地”监督合力。制发《宜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建立“室组地”监督协作区的实施办法》,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便于协作”原则分为5个协作区,整合监督资源,发挥监督合力,全面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效。二是强化通报考核激励作用。以协作区为单位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查办“四风”案件、“群腐”案件等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各协作区拼比赶超。三是抓好追责问责。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1.关于“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宜城市纪委监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用签到本,规范完善签到程序。
2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队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解决正副职空缺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坚持线上自主学和线下集中学相结合,突出精准培训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500余人次参加各类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三是加强干部培育。鼓励干部参加法考,2023年1名干部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证书;加强专业人才引进,2024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
23.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宜城市纪委监委党支部班子成员工作职责》,修订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党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活动开展。二是加强督办检查。对各支部开展全覆盖检查,并根据检查发现的情况督促指导各支部规范完善相关资料。三是严肃开展谈心谈话。集中整改期间,宜城市纪委机关4个党支部做到了“四必谈”全覆盖。
24.关于“考核评价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力度,每季度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25.关于“撰写心得体会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教育整顿学习安排,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心得体会进行完善,累计修改完善心得体会153篇。二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讨,重新撰写了第三轮心得体会。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此问题给予1人诫勉处理,2人组织处理。四是加强督导提升学习质效。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进行检查抽查,督促指导干部修改完善学习体会,提升学习质效。
26.关于“自查思想不纯”的问题
整改情况:常态化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干部监督室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召开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干部进行自我剖析,党小组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达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的要求。
27.关于“专项整治进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宜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制发《宜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能力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三、下一步打算
1.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破立并举,对正在推进和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始终紧盯不放、跟踪问效,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2.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坚持“严”的工作基调和“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按照襄阳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不再反弹。坚持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贯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3.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在充分运用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日常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把落实整改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升宜城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422406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邮政信箱:襄阳市宜城市振兴大道329号;电子邮箱:clevernwt@126.com 。
中共宜城市纪委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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