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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09:41 宜城市纪委监委 |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6月30日至8月31日对南营街道党工委及所辖20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25日,第三巡察组向南营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共反馈整改问题4类129个,现已整改完成销号问题129个。此次整改过程中,共追责问责10人次(其中,批评教育4人,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5人),制定完善制度、流程1项,制定整改措施373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职尽责存在短板。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二十大精神氛围不够浓厚。一是严格制定并落实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2023年共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相关文件精神7次。二是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和报告会,并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交流研讨2次,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各班子成员还分别结合分管工作谈了体会和打算,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工作成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三是持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组建专班对各村(社区)党组织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均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并完善了学习记录和资料,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认同感进一步得到提升。
2.汉江禁渔未开展常态化巡查。一是常态化开展禁渔巡查工作,沿江7个村禁渔专班和护渔员坚持每日对汉江南营段辖区进行巡查,对禁钓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及时驱离违规垂钓人员。二是联合派出所、执法中心、纪工委、党政办多次开展专项禁渔巡查,严厉打击处理非法垂钓人员,出动流动宣传车对限钓区垂钓人员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有效地震慑了违法垂钓行为。三是对汉江万杨村段2名护渔员、安垴村段1名护渔员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并对办事处禁渔专班工作人员提出批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禁渔退捕政策,进一步加大禁渔巡查力度,扎实做好辖区内河道日常巡查工作,切实有效筑牢禁渔南营防线。
3.财政专项资金建设的项目未发挥应有的效益。南营街道结合全处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清查确权工作,认真梳理脱贫攻坚期以来形成的帮扶产业项目,按照“四个一批”分类发展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巩固提升全处闲置资源和存量资产。
4.规模以下养殖污染管控不严。一是快速清理粪污。巡察反馈后,办事处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第一时间现场督办养殖主清理路边粪污,告知其禁止乱堆乱放。二是2023年10月,组织召开畜禽养殖环保专题会。宣讲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区域划定等环保有关精神及要求,要求保持粪污勤清理、场区卫生勤打扫的良好习惯,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保要求。三是建立巡查联合机制。联合畜牧口组建专班,同时调动村卫生保洁员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粪污乱堆乱放乱排等行为及时制止提醒,倒逼养殖主增强环保意识和自觉。
5.推进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整改不够坚决。加大图斑整改力度,目前未整改图斑涉及盛果期果园、育林地及基础设施建设占地,盛果期果园、育林地关系农民自身利益,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处于生长期的果园、林木,不能一刀切,按过渡期要求逐步整改;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基本农田,现已纳入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待批准后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项目应整改问题11个,已整改,用地指标已报备入库,整改完结。
6.汉江洲滩上违规放牧现象屡禁不止。一是积极组织汉江(南营段)沿岸南营、龚垴、万杨、安垴、官庄、南洲村村组党员干部学习《襄阳市汉江水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落实生态保护政策,增强党员干部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在辖区沿岸设置禁止放牧宣传牌,引导养殖户合理放牧、停止散养,鼓励舍饲圈养,提高广大养殖户环保意识,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三是组建禁牧巡查专班,增加巡查频率,通过对汉江沿岸畜牧情况不定期进行巡查监管,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7.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住建、卫生、执法中心、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人居环境整治联动专班,严格落实月例会制度,每季度开展“五边”(道路两边,房屋边,堰塘周边,沟渠两边,垃圾箱周边)检查,全面整治卫生死角空白处,全域环境卫生大改观。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韩公村、官庄村、南洲村的相关问题,对韩公村、官庄村、南洲村分管人居环境工作的村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并督促村组干部将村组路边、河堤内外、沟渠堰塘堆积垃圾及时清理干净,确保常态化保洁取得实效。三是利用微信、抖音、广播、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垃圾分类“五进”(进单位、进农户、进学校、进工厂、进商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氛围。四是加快垃圾转运速度,建立“户集”村收,处清运,市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的基层垃圾收运网络,各村(社区)以组为单位配齐了垃圾箱,新增垃圾收运车两台,新设置垃圾中转站一处,切实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抓不懈、落到实处。
8.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效果不明显。一是办事处制定出台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及经营性收入考核管理办法,对全处所有村(社区)实行绩目标管理,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绩效工资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绩效保证金,参与年终考核。二是加大对处村发展集体经济培训力度。一方面通过聘请专家进行现场讲座及实地指导等方式引导各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如聘请专家对东台村发展羊肚菌种植业进行实地指导及长期线上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到周边县市进行考察学习,组织各村社区干部及部分优秀的集体经济合作方到周边镇参观学习当地因地制宜发展吊瓜及柑橘种植业,开拓视野,更新发展理念,提升带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三是立足我处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产业发展优势,聚焦粮食、小龙虾、畜禽、蔬菜、林果等优势产业,重点打造金山村黄桃、三桥村梨产业,稳中有进扩大蔬菜产业,延伸果蔬产业链。
9.村级债务化解进度缓慢。一是办事处加大债权清收力度,发动党员干部带头清收,全面核销呆账死账。二是多方筹资,化解村级债务,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化债资金、利用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入、集体土地流转资金进行化债。截至2023年9月底,全处非经营性债务总额化解率已达100%。
10.对村集体资源发包缺乏严格监管。一是办事处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专班,出台“三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村(社区)资产资源管理台账。二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大清收力度,督促各村(社区)依法依规收回超期机动地。
11.解决民生短板问题不够及时。一是关于南营村2公里断头路、泥巴路及村主要道路和小学旁未安装路灯情况,村两委干部到现场实地勘察、听取群众意见,路灯已计划于2024年6月前安装到位。二是关于龚垴村4组王万路旁耕地经常被水浸泡的问题,经龚垴村与二桥建设单位沟通对接,二桥建设单位已组织器械进行施工建排水沟,现已完成排水沟建设,汉江滩洲中心路已由村组织砂石料进行铺垫。三是韩公村2组、5组多条田间路已由村组织砂石料进行了铺垫,村内小广场相关问题已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沟通,待争取到资金后进行维修和完善。四是定期对辖区内民生问题进行排查,并及时解决到位,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
(二)执行相关制度不够严格,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
12.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不够规范。一是2023年12月7日,组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了《南营街道办事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针对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不够规范,讨论不充分问题,明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决策建议,必须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不能参与表决。二是针对缺乏被监督意识,选聘南营办事处财政所所长、南营法律服务所律师为“三重一大”监督员,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决策过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5万元(含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严格执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招投标程序,由各村按程序履行审批程序,50万元以上项目严格按照市里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三重一大”提交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后,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后再组织实施。
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学习《宜城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用餐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针对违规领取市内交通费问题,已将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240元存入指定账号。三是针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对经办人党夏荣予以诫勉处理。四是举一反三,定期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14.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够严格。一是对财务人员、农经站长开展批评教育。二是2023年12月7日,组织农经站长、机关干部和各村农经站长学习《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宜城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襄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卡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用餐管理的通知》、《宜城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三是针对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够严格中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已补充完善。四是举一反三,定期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15.“五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一是2023年11月,组织驻村领导和干部学习“五务公开”相关要求。二是召开会议对相关村党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三是组织专班到各村(社区)对五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村及时整改到位。
16.社会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一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新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工委书记,副组长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二是根据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及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制定了《信访应急预案》,要求沿线各村做好矛盾摸排工作,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三是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及包保稳控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或资金扶持,尽快化解矛盾。四是及时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宜城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践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紧围绕及时签收、及时办结、群众满意三大指标开展工作,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12345热线分配的工单,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规范办理,做到及时与诉求人联系,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并确保回复质量,坚决杜绝闭门办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够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7.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基层党建工作,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召开会议学习上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对第二批主题教育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思想政治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1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的不牢。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我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定党工委主体责任清单,对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充分发挥街道纪工委监督职能。紧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本,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街道纪工委专责监督、村级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到监督无禁区。
19.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一是2023年11月,召开会议对相关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全处村支部书记、组宣纪委员从思想上认识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自觉限时整改规范到位。二是2023年11月至12月,对各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整顿规范。三是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为抓手,督促各村(社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0.部分村警示教育活动未开展。一是部分村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分别就相关党员违纪情况及处分决定情况进行了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纪观念,严格自我约束,努力在全处范围内营造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及每周例会学习等形式,组织办事处机关及村组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在“学习强国”湖北平台开展纪律教育专题学习,开展党纪法规知识网络答题打卡活动,有效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纪法防线。三是通过微信、钉钉、党员大会等方式将酒醉驾危害、影响,传达给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不漏一人,并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观看《莫让“杯”剧重演》等警示教育片,学习省、市各级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开展廉政知识测试,有效帮助了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铭记于心,自觉远离违纪违法红线,自觉维护纪法权威。
21.部分村(社区)班子配备不齐全。一是土城村、南营村的派聘书记已到村开展工作、履行工作职责;铁链村党支部书记已按程序任命,目前铁链村党支部班子已配备齐全;经研究已由龙潭村妇联主席兼任村党支部委员,目前龙潭村党支部班子配备齐全。二是党政领导带头,驻村工作队常态化下村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引导“两委”班子齐心协力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乡村振兴。
22.部分村(社区)阵地建设不达标。土城村已向上级申报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项目,正在等待上级批复;南营村党群服务中心实际面积270平方米,达到党群服务中心配置要求;金山村正在筹集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十方院村党群服务中心实际面积310平方米,达到党群服务中心配置要求。
三、下一步打算
(一)夯实整改责任,毫不松懈持续推进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完善提升,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需要在今后工作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要求紧盯不放,绝不遗漏,列入日常工作清单,做到时察时省、善始善终。
(二)抓好持续学习,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深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动力,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工作的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4883535;邮政信箱:宜城市南营街道锦绣路1号,邮编:441400;电子邮箱:13701705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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