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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城市流水镇委员会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2日 15:09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9月2日至11月2日对流水镇党委和所辖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12月18日,第一巡察组向流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9月2日至11月2日,对流水镇党委开展了第六轮巡察,2024年12月18日,共反馈整改问题4类17个,现已整改完成销号问题14个,视同整改完成问题2个,未整改完成问题1个。对流水镇所辖32个村(社区)党组织共反馈问题222个,已完成整改问题182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问题37个,未完成、继续整改问题3个。此次整改过程中,共追责问责8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71人),制定完善制度25项,制定整改措施298条。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坚持党政主官“双挂帅”,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针对17个问题召开专题推进会,将责任压实到人,将整改任务分解推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靶向施治。聚焦巡察反馈的“贯彻上级部署不力”“基层党建薄弱”“资金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按“立行立改、持续整改、长效提升”三类细化措施。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限时办结;对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实行“一案一策”挂牌督办,推动整改由“当下改”向“长久立”转变。

  (三)深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将整改与省委市委要求结合,联合镇纪委对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以便及时发现并补正问题。同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个领域”的综合效应。

  三、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一是认真学习上级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6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论述、2025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摘要、干部选拔工作条例、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等文件精神约19篇。二是专题召开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会3次,信访矛盾研判会4次,以及资金管理专项讨论会、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等。三是进行工作部署。研讨交流结束后主要责任领导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落实举措,结合我镇实际,先后制定了《流水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方案》《流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理论学习计划》《流水镇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流水镇“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方案》《流水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流水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等文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2: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不够认真。一是增强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周一例会、党政联席会上学习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15次,提高广大干部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动态巡查机制,镇自规所联合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巡查整改问题图斑120余次,镇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驻村现场督办40余次。三是已经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拆除,恢复耕地原状。截至目前我镇耕地举证面积6839.20亩,举证后缺口为464.76亩,耕地保有量缺口扭亏增效,基本农田整改面积达到1105.69亩,整改面积位居全市第一。四是对分管耕地保护工作的镇领导因履职不力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推进整改。

  问题3:汉江大保护精神未落实落地。一是印发了《流水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压实。二是镇城乡建设办、镇村建服务中心、镇畜牧中心和汉江沿线村(社区)对汉江沿线放牧、倾倒垃圾和直排污水等污染汉江水环境行为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地村(社区)及时进行了处理。同时,镇政府还在沿江村(社区)广泛宣传、张贴了《宜城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关于禁止在汉江干流洲滩内放牧畜禽的通告》,拓宽环境污染行为监督反映渠道,及时制止污染汉江流域水环境的各种行为。三是镇畜牧中心加大对养殖户政策宣传,要求禁止在禁养区内从事养殖活动,养殖户已按要求配置粪污处理收集设施,养殖粪污未出现直排污染水体的行为。四是对堆放的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了督办,结合清洁家园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对反馈的地点分别进行了整治。五是现场告知经营者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不得将洗车废水和养殖粪水直排汉江。该加水点已整改其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净化后在其责任田内还田使用。六是对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镇领导和涉及的村书记分别给予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其加强属地环境管理保护。

  问题4: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扛得不牢。一是印发了《流水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压实。二是督促辖区矿业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配置环保治污设施、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矿区主要道路已加盖防尘布,每周定期派遣洒水车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三是及时清理河道淤积泥沙,恢复河道自然形态,增强行洪能力,对裸露的河滩及坡地种植耐水湿、固土能力强的植被(如芦苇、柳树等),增强水土保持能力。划定河岸生态保护红线,设立警示标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沿岸居民生态保护意识。四是落实市攻坚办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安排,对公路沿线的10余家农作物加工点进行了扬尘污染防控政策宣传,要求各加工点负责人配置遮尘布、喷淋、洒水等降尘环保设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农产品加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五是对养殖场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政策宣传,指导养殖户规范处理养殖粪污,常态化使用干湿分离机,确保养殖粪污不直接排入污染水体。六是镇党委组织村(社区)召开了流水镇秸秆禁烧工作督办会,加大秸秆焚烧的巡查处置力度,对出现的秸秆焚烧痕迹或火点进行查处,并推广秸秆还田和转入绿鑫公司处理等综合利用技术,减少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大对秸秆禁烧巡查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禁烧氛围,转变农户禁烧观念。七是对分管农业、水利和环保的镇领导和涉及的村党支部书记给予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加强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

  问题5:安全风险意识比较淡薄。一是成立防火减灾领导小组1个,对镇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与设备利用一个星期时间进行摸排,并对有隐患的进行了整改,同时出台相关年度考试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态势;联系电力工作人员对老化的电表箱进行了整改,老化的外壳进行了更换,暴露的电线进行处理;组织施工队进行危房鉴定,确认无人居住后进行拆除;组织人员对菜市场钢构大棚进行了水泥桩加固,已无安全隐患;组织社区人员对新型小区部分未出售的空房大门敞开堆放的稻草木料进行了清理,并对小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培训。二是实施路口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挡土墙视线遮挡问题,安装凸面镜有效消除盲区,同步设置减速带,强制车辆在路口前减速,降低因车速过快导致的突发事故风险。三是扎实认真开展C、D级自建房整治销号工作。截至2025年4月15日,流水镇329个C、D级自建房图斑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治销号任务,上级住建部门已通过审核。四是对分管安全生产、住房建设的镇领导和问题涉及的村(社区)书记开展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加强属地安全生产。

  问题6: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定期组织公文写作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授课,讲解公文写作方法,提升机关干部写作能力。1至2月共组织青年干部集体学习4次,发放学习资料19份,参与学习人数100余人次。二是不定时对机关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工作总结等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对镇机关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和本地实际进行整改。并结合支部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机关党支部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四是对分管镇领导和相关同志给予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给广大干部以警示教育。

  问题7: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不够积极主动。一是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跟踪问题解决进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出行条件。针对部分村组道路未硬化和路面损坏问题,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改项目已获批准,已完成前期规划和设计工作。对暂未修复的道路,采用临时措施铺设了砂石路,确保了雨季通行安全。三是加强路灯维护管理。针对路灯照明不足的问题,组织专业人员对路灯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进行了更换。四是对村(社区)垃圾乱扔乱堆现象进行了督办,各村结合清洁家园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组织人员、机械对村组路边、沟边、渠边等积存垃圾进行了清理整治。五是对分管交通、人居环境整治的镇领导和相关村(社区)书记给予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加强本村人居环境整治。

  问题8: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够严格。一是自2023年4月份以来,按照上级要求,流水镇所有镇村项目均在宜城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镇三资中心负责审核各村交易进场资料。二是组织专班对2021-2023年所有招投标项目真实性进行再次现场核实,所有项目均已实施,未造成经济损失。三是组织镇村财务人员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四是所有项目都按照“集体议标、公开招标、竞价夺标、合同束标”的原则,在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公开招标。涉及村(社区)一级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填报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载明申请理由、工程内容及造价预算、工程建设地点、工程资金来源,然后由村、社区书记向驻村领导、分管三资领导、镇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后再组织实施。五是镇级严格审核把关招投标资料。制定详细的审核清单,如村级“四议两公开”程序性资料、投标人资质审查、报价合理性分析、投标文件完整性检查、资料是否有涂改、证件是否过期等,确保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规。六是对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镇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农经站负责人履职不力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9:三资监管不够有力。一是对坐收坐支资源发包收入进行核实,指导完善财务手续,规范使用资金69万元;对白条入账进行核实,督促重新补开发票,完善入账资料。二是经常开展三资管理培训。印发了《流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文件汇编》,修订完善《流水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组织学习相关内容,严明“三资”管理纪律。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组织学习湖北省出台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流水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流水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印制《流水镇村级报账审批单》,村级所有大额支出提前向驻村领导汇报,报销单据层层审核,镇级由驻村领导审核后,再报镇三资中心代账会计审核记账。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下达上级专项资金,确保项目类资金直达施工方,以避免暂存暂付金额过大,确保账实相符。五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对机关事务室所有报账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发现发票日期早于合同日期、后附原始材料不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整改。六是严格落实线上管理。指导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及时将全镇所有固定资产入账,并录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明确资产归属。针对项目固定资产,按照平等、公开、保值增值的原则,采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自主经营等多种方式经营。七是规范合同内容。按照襄阳市下发的合同文本内容,结合我镇实际,重新拟定流水镇资源发包合同模板,规范各村合同内容。八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分管“三资”工作的镇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镇农经站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巡察反馈的各村(社区),视问题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0:违规领取农业保险和惠农补贴。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布通报等形式,对查处的违规领取农业保险和惠农补贴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联合保险公司多次下村宣传农业保险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召开村民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和惠农补贴政策。对村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使其熟悉农业保险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杜绝违规领取农业保险的行为发生。三是规范操作流程。明确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理赔支付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和标准。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杜绝垫资投保、虚假投保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要求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操作规范开展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大追缴力度。针对违规领取农业保险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资金追缴。五是严格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在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棉花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时,严格落实农户申报、村级初核、镇级复核程序,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无误。六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分管“三资”工作的镇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镇农经站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巡察反馈的各村(社区),视问题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1:执行民主决策和公开制度不够严谨。一是组织镇党员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集中学习《宜城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两委”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完善《中共流水镇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选聘两位同志作为“三重一大”监督员,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决策过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三是严格执行“五务公开”制度,制定村(社区)五务公开内容要点,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以便各村(社区)学习。纪检、党建办组织专班人员不定期对32个村(社区)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等开展督导检查,以确保“五务”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四是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2025年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2次,编制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规和政策汇编》,规范“四议两公开”运行模式,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定期对32个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指导。五是对分管机关的镇领导和有关村(社区)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问题1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一是认真学习落实规定要求。召开流水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流水镇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二是明确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流水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相关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督促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2024年的述职述廉报告。四是扎实开展“一案一教育”,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督促各村社区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一案一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帮助一批的综合效应。五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定《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规定》,修改《机关干部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用好《宜城市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手册》,用制度约束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六是常态化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对违规吃喝“回头看”重点内容再强调、再学习,加强警示教育,把违规吃喝问题作为2025年度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和镇直单位“一把手”谈话、纪委书记与党政领导班子和下级“一把手”谈话内容,切实将严查严纠违规吃喝问题要求传达至每位党员干部。七是对分管镇领导和相关村社区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问题1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一是组织召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对《宜城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上级意识形态相关文件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建立完善镇党委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制度,按照日汇集、周调度、月研判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会,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做好工作预案。三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委书记提出明确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和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四是对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镇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14: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一是开展党建业务工作培训,组织32个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和镇直单位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二是落实“一人一档”“三级联审”制度,对入党材料开展党支部初审、乡镇党委复审、市委组织部交叉终审。以“党支部+党员姓名+编号”编码归档,对党员档案实行精准化管理,实现发展党员全程可溯、有据可查。三是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等关键节点,进行专门指导培训。驻村党政领导干部参会并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及会议事由、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会议记录经与会人员确认、签字、按手印、加盖印章后,乡党委和党支部各自保存。

  问题1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一是对分管党建和组织工作的镇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村(社区)书记和组宣纪委员进行批评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自觉限时整改,规范落实到位。二是对辖区内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记录表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会后将各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后续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规范化开展。三是举办基层党务工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册的记录,提高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党务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问题16: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够精准。一是厘清党委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事权责边界,对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机关例会议事内容进行明确划分,做到党政议事边界分明。认真对照议事规则,会前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职能分工,提出会议议题及讨论内容,由专人负责收集。二是严格按照干部职级晋升程序,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和使用专用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本,全面完整记载会议情况,不随意取舍或缺漏。同时,妥善保管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增删,更不能擅自销毁,及时归档保存。三是对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镇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提升程序意识,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

  问题17: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一是压实党委整改主体责任。镇党委认真履行巡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制定《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流水镇党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4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委书记3次听取整改情况并安排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纳入2024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开展检视。二是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修订完善《流水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流水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流水镇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四议两公开”程序》等规章制度,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在加强源头治理、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改革发展上取得实效。三是做实巡察整改监督执纪。镇党委、镇纪委把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任务,确保整改质效。聚焦群腐集中整治,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力度。

  四、下一步打算

  一)确保问题整改质效。敢于直面问题,认真分析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对反馈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列出整改计划表,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意见,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深挖细研反馈问题本质,着力把显性坚持“三个导向”(问题、目标、结果),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有效推动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在加强源头治理、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改革发展上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流水镇党委政府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4783570,通讯地址:宜城市流水镇流水社区,邮政编码:441400;电子邮箱:1694921623@qq.com

来源:宜城市纪委监委   作者:宜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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