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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资料汇编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6日 16:51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  
(2017年7月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政治巡视,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党中央决定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二、将第二条第一款分为三款,原第一款修改为:“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增加第二款:“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实行巡视制度,设立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  
增加第三款:“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原第二款为第四款,修改为:“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项修改为:“(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六、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本决定自2017年7月10日起施行。  
现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予以印发。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017年7月1日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实行巡视制度,设立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章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五条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第四章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七条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九条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条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条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四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第二十五条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第二十六条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二十七条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条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三条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十七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15年8月3日起施行。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  
王岐山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兴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政治成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使之成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实践探索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再动员再部署,党中央又一次启动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再次印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后,巡视工作要继续发扬光大、更好发挥利剑作用。  
巡视的权威来自于党中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确立巡视工作方针,决定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巡视省区市、中央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政法单位、意识形态单位、中管高校6项专题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详细审阅巡视报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系统阐述巡视任务,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评判,对落实整改责任、运用巡视成果作出指示,为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指明方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大事项一律报中央决定,决不在中央精神之外设置空间,召开95次会议研究工作、听取汇报、部署任务。中央巡视组开展12轮巡视,共巡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进行“回头看”,对4个中央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建立省区市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党委书记有关巡视工作讲话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制度,有力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巡视的权威是党章赋予的。党章清楚地表明,巡视组的派出主体是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体现的是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经过近五年的磨砺,巡视工作取得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双丰收,归其根本在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离开党中央的领导,巡视不可能发挥如此重大的作用、取得这么显著的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彰显。党中央确立正确的巡视方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央巡视组当好“八府巡按”“钦差大臣”,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重点查找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顺风耳”。中央巡视组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进驻前公布巡视对象,多方面收集问题线索;进驻后公开信箱邮箱和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巡视结束后公开反馈意见和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充分体现出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中央12轮巡视共处理来信来访159万件次,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谈话5.3万人次,发现各类突出问题8200余个。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重大问题线索都是巡视发现的;十八届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案件中,超过60%的线索来自巡视。巡视发现的问题无不印证,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英明、正确、及时。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凝结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理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巡视发挥利剑作用,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真巡视、真发现问题、真整改落实,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党充分信任,说真话、道实情,巡视制度才真正有效管用。  
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视。伴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伴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丰富、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越来越精准,目标任务越来越清晰。贯彻二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率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首轮巡视就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4个方面,解决了巡视内容宽泛、职能发散问题。落实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查找问题,发挥震慑遏制作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政治生态,抓住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发挥了标本兼治作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政治巡视要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辨析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巡视发现的所有问题,无不反映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源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有的搞政治虚无,丢掉理想信念宗旨;有的搞空头政治,把党中央的精神当口号,政治和业务“两张皮”问题突出。政党就要讲政治,执政党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无论涉及哪个领域、哪项工作,从来都是既讲政治又讲业务,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更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对于党的组织来说,所有工作都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相连,都要全面、准确体现党中央的精神,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对于党的领导干部而言,无论分管哪个领域、从事哪项工作,都是受党指派,干的都是政治工作、党的事业。不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就会失去正确方向,党的领导就会被削弱。政治巡视首先要把好政治关,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从“四个意识”上找差距,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纠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确保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三中全会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这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作出的重大部署,全覆盖本身就是有力震慑,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中央要求,充实力量,加快节奏,巡视组由10个增为15个,巡视从每年2轮增至3轮,先后完成对省区市、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高校的巡视,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兑现了政治承诺。省区市党委完成对省辖8362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62个中央单位探索开展巡视工作。各省区市均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监督对象逐步向基层延伸。全覆盖是管党治党重大创新和突破,显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回头看”体现党内监督的韧劲。巡视是政治体检,“回头看”就是政治复查,是与时俱进的新巡视、围绕政治的再巡视。党中央从第9轮巡视开始,每轮都安排对4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延伸放大震慑效果。中央巡视组既查找老问题,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更注重发现新问题,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紧盯党内政治生活,分析把握“树木”和“森林”的状况,重点关注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担当,为党中央掌握该地区政治生态状况提供了重要参考。强化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检查,查找对中央大政方针口是心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不分,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等问题。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着力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上存在的错误,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当好党中央的“啄木鸟”。“回马枪”杀出了威慑力,发现黄兴国、王珉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释放出“巡视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  
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利剑作用的发挥、全覆盖的实现、“回头看”成为常态,都离不开改革创新。十八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就打破既有模式,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不搞“铁帽子王”;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带着问题去,下沉一级了解情况。从常规巡视为主到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突出“专”的特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精准发现。探索“机动式”巡视,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个人、一个具体问题去,机动灵活、高效突破。开展政治常识测试,查阅党组织会议记录、领导干部档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党费收缴情况。正是通过严肃认真核查干部档案,发现司法部原政治部主任卢恩光1990年的入党志愿书中,竟写了学习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的体会,经进一步核实,其年龄、党龄、身份、学历、经历竟全部造假。把握巡视对象的行业特点和历史文化特征,见微知著、由表及里。“回头看”发现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毫无理想信念,深受封建思想影响,既想当大官又要发大财,利用手中权力攫取巨额利益的问题线索。巡视监督之所以有效管用,一个重要经验是勇于改革、善于创新,大大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  
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落实是目的,必须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中央巡视组代表党中央巡视,反馈的意见就是党中央的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议,原原本本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问题,增强了巡视反馈的权威性。被巡视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整改督查制度,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巡视整改不就事论事,而是举一反三,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的立场要求,审视政治生活是否严肃、政治生态是否良好、党内监督是否严格,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推动深化改革,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日常监管。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四风”问题立行立改;普遍性问题向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打招呼,责其对照检查、即知即改;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党委、纪委一把手的责任。实践证明,责任压给了党委(党组)书记,使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既有治标之举、也有治本之策,在落实上见了真章。  
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中央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关键时期作出的战略部署。巡视工作紧扣党中央要求,针对被巡视党组织在党的事业中的职责,查找在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的差距。对发现的问题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个别中见一般,发现共性和规律性问题。中央巡视机构共形成专题报告225份,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分管领导通报巡视情况59次,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题报告89份,推动相关部门和领域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宗旨是共产党人的“天理”和“王道”。巡视以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为准绳,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拧紧“总开关”,时刻想着党中央的政治、党中央的大局,从言到行都体现“四个意识”。  
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利剑,离不开巡视干部的辛劳和付出。广大巡视干部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经受锻炼考验,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贡献。巡视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从敢担当、敢负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中选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把政治强、作风硬的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领域的干部安排到巡视一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派出巡视组160个组次,抽调2000余人次,巡视成为锤炼干部党性的大熔炉。加强巡视组党支部建设,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各项纪律,防止跑风漏气、超越权限、以巡谋私,对不适合做巡视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维护了队伍纯洁。巡视干部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无须扬鞭自奋蹄,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梳理、归纳、提炼、总结。2015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巡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的发展,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又作出一系列新部署,对深化政治巡视提出新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巡视监督作出新规定,迫切要求再次修订巡视工作条例。为此,党中央作出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修改工作严格遵循党章,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规依纪、必要可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面、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原条例进行增加、补充和完善,把政治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等新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既体现党中央精神、又符合实践发展需要,有利于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指导工作、提高实效,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密切联系实际,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要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执行不力就要严肃问责,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根本上要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们一党长期执政、全面执政,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破解自我监督这个难题,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前提,监督是为了支撑信任。我们党通过巡视完善党内监督,把客观存在的问题揭摆出来,展现了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巡视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但决不能忘记在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大背景,决不能忽略被巡视单位在党组织领导下取得的成绩。要伴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科学、准确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判断形势、分析问题,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命运、民族前途的信心。我们面对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解决起来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政治巡视也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只要我们保持坚强定力,敢于正视现实、直面矛盾,把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就有信心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道路,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深入贯彻巡视条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  
赵洪祝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制度。2017年7月1日,中央印发《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这是对2015年8月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出的修改完善。新修改的巡视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结吸纳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为深化巡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我们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巡视条例,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促进管党治党走向标本兼治。  
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深入领会《巡视条例》新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全面推进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明确了政治巡视定位。把政治巡视要求写入巡视条例,是这次修改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学习贯彻巡视条例,首先要深入领会条例新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联系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切实发挥巡视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巡视是政治巡视,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具体的,要落实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深化政治巡视,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不断从政治和大局上找到差距,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四个意识”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  
找准政治定位。巡视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对被巡视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深化政治巡视,要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盯住党委(党组),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深入了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保持政治定力。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促进标本兼治的战略举措,要保持不忘初心的战略定力。巡视发现的问题有力印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深刻认识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也永远在路上,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思想。要咬定巡视目标任务不动摇,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久久为功,保持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把巡视工作引向深入,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民主监督制度优势  
强化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历史条件下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巡视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制度。各级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协调联动,全过程、全方位支持配合巡视,织密党内监督之网,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推进巡视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十八届党中央把推进巡视全覆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如期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兑现了党中央的政治承诺,展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开启。新修改的巡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省区市党委要深刻认识巡视全覆盖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咬住政治巡视定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安排,科学调配力量,确保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形式保证内容,积极探索实现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创新方式方法,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推进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相结合。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单位积极探索开展内部巡视,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成效较好。新修改的巡视条例对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好政治“探头”作用,既要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又要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在协调配合、成果运用、督促整改等方面切实履行职责,推动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规范发展、深入开展。要健全完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纪委协调机制,认真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促进解决“灯下黑”问题,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推进巡视监督与巡察监督相结合。建立巡察制度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部署探索市县巡察工作。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建立了巡察制度。通过市县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补齐了基层党内监督短板,拓宽了群众直接反映问题渠道,取得了明显成效。新修改的巡视条例明确了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内容。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谋划,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结合基层特点,着力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以及“小官巨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问题,及时纠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跑偏走样、效果层层递减的问题,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政治责任  
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都要纠正、纠错、纠偏,一件一件抓。王岐山同志指出,巡视发现问题是重要一步,最终是解决问题,巡视成果是个宝库,要“吃干榨尽”。各级纪检机关要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及时跟进,加强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依纪监督、从严执纪、严肃问责。  
强化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要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把整改责任压下去,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从“四个意识”的高度考校被巡视党组织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态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找差距,深挖细查探病因,在落实上见真章,既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在标本兼治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到本地区本领域、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强化执纪,加强线索处置。要随着巡视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情况的变化,动态更新、把握底数、及时处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分类处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体现党的政策策略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要盯住重点人,突出惩治重点,减存量、遏增量,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问责,落实主体责任。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巡视整改责任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要用好问责利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巡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督促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认真解决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巡视整改不到位、组织领导巡视工作不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探头”作用失灵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工作,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对拒不纠正错误或者不按要求整改,干扰对抗巡视监督,政治生态污染严重、“四风”问题突出、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的,要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强化创新,推进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查找漏洞、补足短板,深入推进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等问题,改进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制度,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工作职能分开执行,实现国家监察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有效提升运用法律治理国家的能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转职能,尊崇党章、聚焦主业;转方式,用党的纪律去衡量,改进工作方法;转作风,做到正人先正己、忠诚干净担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动力,以新气象新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央纪委秘书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晓超就学习贯彻  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全文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学习、理解、贯彻《条例》,中央纪委秘书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晓超就修改《条例》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问:十八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确立巡视工作方针,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全面推进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23次研究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和基本遵循。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共召开95次领导小组会议、12次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6次专题会议,狠抓工作落实。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成为党内监督的亮丽“名片”,赢得了党心民心。  
实践证明,巡视制度有效、管用,是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破解了一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内监督的难题,有力印证了我们党完全有决心、有能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战略、战术双重意义。  
问:十八届党中央两次修改巡视工作条例,请你谈谈《条例》再次修改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答:2015年8月3日,党中央颁布《条例》,为规范巡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发展,党中央与时俱进修改《条例》,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彰显了中国特色民主监督制度的优势。根据十八届二中全会部署,巡视工作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后,巡视工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新要求,围绕“六项纪律”,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强化遏制作用。十八届六中全会后,巡视工作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抓住了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修改《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利于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发挥巡视监督政治作用,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  
二是推动巡视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如期实现一届任期内全覆盖,中央单位巡视工作不断规范,市县巡察工作不断延伸,巡视巡察监督格局不断完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修改《条例》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提炼归纳在后,全面总结吸纳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有利于指导工作、提高实效,为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推进依规管党治党的需要。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不断扎牢制度笼子。巡视利剑经过五年磨砺,威力更加彰显,《条例》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化的重要成果。修改《条例》严格遵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把政治巡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等实践创新固化为制度成果,有利于依纪依规开展巡视,进一步提高依规管党治党水平。  
问:《条例》是党内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修改的主要原则。  
答:十八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制度建设,将修改《条例》纳入《2017年中央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定计划》。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组织起草了《决定》(送审稿)。2017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决定》。《条例》修改工作按照“实践探索在前、提炼归纳在后”的要求,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纪依规,严格遵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衔接顺畅、规范准确。二是坚持必要可行,对经过实践检验确有必要、正确可行的作出修改,确保修改内容能够得到贯彻。三是坚持突出重点,不求面面俱到,重点解决事关巡视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四是坚持与时俱进,确保修改后的巡视条例充分体现中央精神,符合实践发展需要。  
问:《条例》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修改的依据是什么?  
答:这次修改对《条例》进行了“增、补、调”,即:增加有关新要求、补充有关新内容、调整有关新条款。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政治巡视定位。二是根据中央新要求,明确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三是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明确巡视监督内容。四是根据实践发展需要,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五是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明确市县巡察制度。  
问: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请问《条例》是如何体现政治巡视要求的?  
答: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把政治巡视要求写入《条例》,是这次修改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巡视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深化政治巡视,重点要把握以下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把握政治巡视定位。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二是把握政治巡视站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突出巡视监督政治作用。三是把握政治巡视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四是把握政治巡视重点。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突出“两个责任”,突出“关键少数”。五是把握政治巡视目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六是把握政治巡视作用。切实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发挥巡视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七是把握政治巡视战略。推动形成中央巡视、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市县巡察工作“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格局。  
问:十八届中央巡视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积累了宝贵经验,《条例》对巡视全覆盖有哪些新要求?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截至目前,十八届党中央共开展12轮巡视,派出160个组次,对277个地方、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视,如期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兑现了党中央政治承诺,展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条例》认真总结巡视全覆盖的实践经验,在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巡视全覆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完成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要深刻理解全覆盖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条例》关于全覆盖的规定。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工作规划,科学调配力量,确保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二是积极探索实现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坚持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灵活运用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等方式,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形式保证内容,综合用好巡视成果,加强巡视整改督查,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巡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问:《条例》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实行巡视制度,对此应该如何理解和落实?  
答: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第一执行者”,又是各个领域、系统的领导者,理应在增强“四个意识”上做表率,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密切联系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本领域、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作出了原则规定。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条例》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实行巡视制度,设立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强调“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  
目前,已有62个中央单位探索开展巡视工作。党组(党委)要把巡视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巡视工作机构,完善巡视工作规则,规范巡视工作流程。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听取巡视汇报,研究决定巡视成果运用,党组(党委)书记听取巡视汇报时的会议材料要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党组(党委)要强化政治担当,紧密结合实际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党的纪律松弛,“两个责任”虚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很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市县巡察,请问《条例》对市县巡察都作了哪些规定,在具体实践中应该如何执行?  
答: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巡视格局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多次进行部署,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建立巡察制度作出原则性规定。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部建立巡察制度,336个市地、2483个县区开展巡察,工作成效明显。《条例》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巡察工作实践经验,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同时规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做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市县党委要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结合基层特点,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巡视监督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监督内容不断深化,新《条例》对巡视监督重点有哪些新要求?  
答: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照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第十五条对巡视监督内容进行了新的梳理和归纳,修改补充了相关内容。一是将原条例中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修改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明确规定巡视工作要“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三是结合巡视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第一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中,增加“结党营私、团团伙伙,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在第三项“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中,增加“任人唯亲、跑官要官”;在第四项“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中,增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这样修改后,既保持了相对稳定,又进一步突出了巡视监督政治作用,更加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问: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请谈谈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时明确强调,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通知,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部署,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提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水平。一是领会精神实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正确把握相关规定内涵。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阐释《条例》新精神新要求,全面介绍再次修改《条例》的背景和原则,交流学习贯彻《条例》的做法和体会,为巡视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深入贯彻落实。要按照《条例》新精神,抓紧修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市县巡察工作实施意见。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自觉接受巡视监督,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巡视工作,形成党内监督整体合力。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入贯彻《条例》,严格依照《条例》开展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视要求,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以巡视工作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巡视条例  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黎晓宏  
201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公开发布《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把握精神实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提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水平。王岐山同志专门发表署名文章,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巡视机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坚决落实《条例》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以实际行动不断深化政治巡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认真学习《条例》新精神  
切实把握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全面推进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巡视强度、力度和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党内监督的亮丽“名片”。《条例》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实践和理论创新成果,实现了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成果的高度统一,为深入推进巡视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是深化实践创新,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是党中央作出的政治承诺,展现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的鲜明立场。十八届中央不断探索巡视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在四年多时间里,组织开展12轮巡视,派出160个组次,共巡视277个党组织,如期实现一届任期内全覆盖目标。在领导体制上,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对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工作的领导,推进示范传导、检查传导、制度传导,不断深化省区市巡视工作,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探索市县巡察,形成了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在组织制度上,实行“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在安排任务上,坚持“常专结合”“板块轮动”;在工作方式上,开展“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巡视。在成果运用上,抓住巡视反馈和整改以及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综合用好巡视成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开展巡视整改督查,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坚持以下看上,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共性问题归纳提炼,为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二是深化理论创新,明确政治巡视。巡视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经历“三次深化”,定位越来越精准,指向越来越聚焦,作用越来越彰显。第一次深化围绕“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发挥了震慑作用。第二次深化围绕“六项纪律”,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了巡视遏制作用。第三次深化围绕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抓住了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有力促进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  
三是深化制度创新,修改巡视条例。十八届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2015年、2017年两次修改巡视条例,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提供基本遵循。第一次修订,对巡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作出全面规范。第二次修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遵照“必要可行、突出重点、与时俱进、依纪依规”四条原则,重点对政治巡视、一届任期全覆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市县巡察等作出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中央巡视办制定了46项配套制度,修改了《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的规定》4个工作规则,建立了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公检法司等方面10个协调协作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深入理解《条例》新要求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这次《条例》修改的重点和亮点。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深刻把握政治巡视内涵,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一要明确政治巡视定位。定位准才能思路清、方向明。巡视要着眼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把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督促被巡视党组织结合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二要明确政治巡视站位。政治站位体现政治高度。巡视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发挥巡视监督政治作用。要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统一起来,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要注重从政治上对照看齐,突出“四个意识”这个政治标杆,紧扣中央重大决策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照看齐找差距,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注重从政治上把握全局,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结合实际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  
三要明确政治巡视要求。巡视是政治巡视。要立足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开展监督检查要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查找政治偏差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践行根本宗旨要坚守价值取向,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要监督内容,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要明确政治巡视重点。聚焦才能聚力,聚力才有突破。巡视监督重点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提高针对性。要突出“三大问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要突出“两个责任”,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摆在突出位置,既查找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也检查纪检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推动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要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盯住党委(党组)不放,坚持以下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要明确政治巡视目标。目标决定任务,任务凝聚力量。政治巡视的目标就是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等要求,重点检查党委(党组)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确保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筑牢理想信念“压舱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风向标”,抓住密切联系群众“生命线”,坚决铲除腐败“污染源”,扎紧纪律规矩“铁笼子”,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监督检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要明确政治巡视作用。巡视要切实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必须立足震慑,发挥利剑利器作用,通过对被巡视党组织全面“政治扫描”,找出“病症”,揭示“病因”,开出“药方”,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必须立足遏制,发挥政治导向作用,落实“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加强线索处置和问题整改;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必须立足治本,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分析梳理、总结归纳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要明确政治巡视战略。小胜凭精进,大成靠战略。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部署,是促进标本兼治的战略举措,要保持不忘初心的战略定力。进一步完善巡视战略部署,推动形成中央巡视、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市县巡察工作“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格局。进一步创新巡视战略举措,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不断调整监督路径,做到继承和发展相结合,发挥“路径依赖正效应”。进一步保持巡视战略定力,深刻认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始终保持思想定力、政治定力、道德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巡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坚决贯彻《条例》新部署  
不断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  
《条例》在规定省区市巡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实行巡视制度,市县建立巡察制度。要按照《条例》要求,深入推进省区市巡视工作,统筹推进中央单位巡视和市县巡察,推动形成以中央巡视为主体、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为基础、市县巡察为延伸的工作格局。  
第一,通过“四个完善”,推动省区市巡视深化发展。省区市巡视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条例》,要切实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推动省区市巡视向纵深发展。要完善巡视规划。结合各地实际,提前谋划新一届党委巡视规划,合理界定巡视对象,统筹安排巡视任务,切实保障巡视效果,有效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要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条例》新精神和实践新要求,抓紧修改实施办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完善组织方式。总结上轮巡视全覆盖的经验做法,突出常专结合、“板块轮动”,针对不同巡视对象优化组织方式,形成整体合力。要完善成果运用。抓住被巡视党组织、纪检机关、组织人事、审计以及党委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等“五类主体”,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善督查督办制度,推动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第二,通过“三个强化”,推动中央单位巡视规范发展。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要对照《条例》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议事规则。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推进巡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组织谋划巡视工作,合理配备巡视力量,加快巡视节奏,扩大监督范围。尤其要及时听取巡视汇报、研究决定巡视成果运用等重要事项,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强化问题导向。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现问题、找出差距,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强化监督合力。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与省区市巡视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增强巡视监督合力。  
第三,通过“四抓”,推动市县巡察延伸发展。市县巡察是巡视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拓展。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部署开展了巡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处于探索阶段。必须按照《条例》新部署,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延伸发展。要抓统筹指导。着眼于提高巡察工作有效性,制定中长期规划,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发展。未开展巡察工作的市县要抓紧部署,力争十九大前在市县一级全面推开。要抓政治巡察。结合基层特点,着力发现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腐败问题,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要抓深化延伸。进一步向乡镇和村级延伸监督触角,努力破解熟人社会、宗族宗教宗派势力干扰,以及“以乡带村”延伸式专项巡察等难点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通过下发交办函、督办函、上门了解、按时报告等方式,推动巡察成果落地。要抓联动对接。探索建立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实现巡视巡察有效衔接,强化监督效果,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贯彻《条例》是中央的要求。各级巡视机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对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开展自查,对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中央巡视办将适时进行督查,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来源:宜城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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