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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 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8日 18:54 宜城市纪委监委 【字号: 】【打印
 
       根据宜城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25日上午,宜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效锋做了巡察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主任吴明国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俊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赵涛及赵宾、庞礼勇、范士涛、周官洁等巡察组全体成员,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城乡建设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在职市管干部和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杨效锋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开启了管党治党的新征程。巡察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成效。

       吴明国强调,巡察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补充,是强化基层党的领导、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市委将此次巡察工作摆上政治位置,抓的紧而又紧,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狠抓落实,切实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城乡建设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支持,密切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工作各项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部门或人员干扰、阻扰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不按照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一旦发现上述问题,将作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对于巡察反馈的意见,城乡建设局党组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扎实把巡察工作开展好,为实现六届市委提出的“千亿级、示范市、小康城”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保障。

       肖俊表示,将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紧扣这次巡察工作的重点,认真回看班子和个人的工作,讲成绩不粉饰拔高,谈问题不护短遮掩,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要把这次巡察工作看成一次很好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看成一次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好机遇,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通过接受巡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从而推动我市城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据悉,此次巡察为期2个月,巡察期间分别设举报电话:15897992852;举报邮箱:15897992852@139.com。巡察组电话接听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24小时接受短信举报。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该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其成员、以及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城乡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来源:宜城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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